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公單位人員工作經歷,具有2年以上黨政機關、參公單位或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公室文字工作經歷;
以上工作經歷年限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8月31日。
3.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5.所學專業(yè)要求:財經類;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和金融分析能力;
8.科員及以下職務,1981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地區(qū)或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或參公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