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增強辦公室文字工作力量,經(jīng)研究,決定面向全市(含所轄市、區(qū))公開選調文字骨干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選調人數(shù)
選調人數(shù)2—3名。
二、選調范圍和對象
泰州市市級機關及下轄各市(區(qū))機關、參照管理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登記在編在崗且使用行政編制的人員。
三、選調條件
1、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有較強的敬業(yè)和奉獻精神;
(2)有較強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文字工作能力,在文字崗位工作2年以上;
(3)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jīng)歷;
(4)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4年5月23日以后出生),市(區(qū))委辦、政府辦文字分管主任或綜合科長,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81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相應學位;
(6)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1、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16年5月23日—6月13日。
(2)報名方式:考生可任意選擇以下一種報名方式。
現(xiàn)場報名方式:直接到泰州市政府辦公室秘書處(市政府大樓主樓620室)現(xiàn)場報名,提交相關材料。
網(wǎng)絡報名方式:考生登錄“中國·泰州”網(wǎng)(http://www.taizhou.gov.cn)望海樓論壇進行網(wǎng)絡報名,上傳相關材料。
現(xiàn)場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網(wǎng)絡報名須上傳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掃描件。
報名結束后,資格審查合格的人數(shù)與擬選調職位計劃的比例不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將按規(guī)定程序核減選調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
2、筆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以撰寫綜合文稿為主,不指定考試范圍,筆試總分100分,60分為合格。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與面試。筆試結束后,按選調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初步人選。面試前,對初步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證明符合報考條件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同時提供單位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的報考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成績總分100分,60分為合格。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考察與體檢。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按照干部考察程序,組成考察組對考察人選進行核實,對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重點了解其文字工作能力和工作實績。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疾旌腕w檢不合格的,不遞補。
對考察和體檢合格人選,市政府辦公室主任辦公會議進行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
5、公示與選調。對擬選調人選,在“中國·泰州”網(wǎng)(http://www.taizhou.gov.cn)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選調對象在市政府辦公室進行3個月試用。試用期滿后,根據(jù)其工作實績和試用情況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
五、政策咨詢電話及監(jiān)督電話
政策咨詢:86839009;紀檢監(jiān)督:86839656。
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