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不斷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寬選人用人渠道,促進優(yōu)秀人才脫穎而出,根據(jù)《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縣干部隊伍建設的實際,經中共景東縣委研究,決定在全縣范圍內公開選拔縣教育局等六個單位副科級領導干部?,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拔的原則
公開選拔科級領導干部工作,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和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暫行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堅持干部“四化”方針,堅持德才兼?zhèn)洹⑷稳宋ㄙt的原則,黨管干部的原則,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民主集中制的原則,依法辦事的原則,促使優(yōu)秀干部脫穎而出,不斷加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隊伍建設。
二、公開選拔的職位、職位要求及選拔范圍
(一)公開選拔的職位(6名)
1、景東縣教育局副局長1名。
2、景東縣建設局副局長1名。
3、景東縣統(tǒng)計局副局長1名。
4、景東縣林業(yè)局林技推廣中心主任1名(事業(yè)單位)。
5、景東縣農業(yè)局農業(yè)機械推廣中心主任1名(事業(yè)單位)。
6、景東縣龍街鄉(xiāng)副鄉(xiāng)長1名。
(二)職位要求
思想政治素質好,能牢固樹立科學發(fā)展觀和正確政績觀;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政策理論水平、開拓創(chuàng)新精神和組織協(xié)調能力;善于調查研究,作風扎實;密切聯(lián)系群眾,有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處理復雜矛盾的經驗和能力。
(三)選拔范圍
在景東縣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中符合選拔職位基本條件、資格和職位要求的干部中公開選拔。
三、基本條件和資格
本次公開選拔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guī)定的領導干部任職基本條件,并同時具備下列資格和條件:
(一) 擔任科員職務滿1年(2009年6月30日前任職)或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2008年6月30日前參加工作)。
(二)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報考教育局副局長職位的,必須是本科及以上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且有教育教學經歷;報考建設局副局長職位的,必須是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統(tǒng)計局副局長職位的,必須是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林業(yè)局林業(yè)技術推廣中心主任職位的,必須是大專及以上林學類專業(yè)畢業(yè);報考農業(yè)局農業(yè)機械推廣中心主任職位的,必須是大專及以上農學類、農業(yè)機械類專業(yè)畢業(yè);報考龍街鄉(xiāng)副鄉(xiāng)長職位的,必須是大專及以上學歷、熱愛鄉(xiāng)鎮(zhèn)和農村工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人際溝通、組織協(xié)調能力,且有在基層工作經歷;上述職位對專業(yè)的要求,包含本人所取得的中專以上學歷(專業(yè))。
(四)在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報考人員,也應具備與報考職位相當?shù)馁Y格。
(五)身體健康。
具備上述條件的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含非領導職務干部),也可參加報考。
凡屬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個人自愿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每人只能在公布的職位中選擇填報一個職位。
(一)報名時間:2010年7月21日至2010年7月31日。
(二)報名方法: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同時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時須填寫《云南省2010年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交驗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任職通知或職務聘書,以及所報職位要求的其他證件的原件,并提交上述證件的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小1寸淺底彩色照片3張。報名登記表從普洱黨建網(wǎng)下載(www.pedj.gov.cn),報名登記表須用8K紙張雙面打印。報名材料須經所在單位審查并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后,由本人交景東縣公選辦。
(三)在個人報名的基礎上,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對其進行資格初審,組織人事部門進行復審,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由景東縣公選辦統(tǒng)一發(fā)放準考證。
(四)根據(jù)《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guī)定》,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shù)與職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10∶1。凡獲準參加筆試的人數(shù)不足10人的職位,該職位不再進行公開選拔,報考人員可改報其它公開選拔的職位。
(五)公開推薦。各單位于8月5日前召開會議,對初審通過的人選進行公開推薦。參加會議推薦人員參照個別提拔擔任副科級職務人員范圍確定。
五、選拔程序
(一)統(tǒng)一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時間為8月下旬(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筆試以《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為依據(jù),主要測試應試者勝任選拔職位應具備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和專業(yè)知識的掌握程度,特別是運用有關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領導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評卷由省公選辦統(tǒng)一組織。筆試結束后,根據(jù)筆試成績,按照面試人選與選拔職位5: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經匯總后在景東縣電視臺公布選拔職位面試人選及其筆試成績。
面試定于9月下旬舉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在領導能力素質和個性特征等方面對選拔職位的適應程度,突出檢測應試者解決崗位工作中實際問題的履職能力。面試考官由景東縣公選辦選擇確定。面試時設旁聽席,凡有意參加旁聽者,經申請批準后,可到現(xiàn)場旁聽。
根據(jù)筆試、面試成績確定應試者的考試綜合成績。綜合考試成績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加權計算。綜合成績經匯總后在景東縣電視臺公布。
(二)組織考察
根據(jù)應試者的考試綜合成績,按照考察人選與選拔職位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每個職位的考察人選??疾烨皩疾烊诉x進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有體檢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并向社會公示。
考察工作由中共景東彝族自治縣委組織部組織實施??疾旖Y果要進行量化評分,并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和考察分別占40%和60%的權重比例,提出該職位人選的排名順序。
(三)討論決定
考察結束后,根據(jù)考試、考察情況和具體職位要求,由中共景東彝族自治縣委組織部研究提出各職位的擬任人選建議方案,報中共景東彝族自治縣委常委會研究任用。
根據(jù)《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guī)定》,經集體討論認為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選拔可以空缺。
(四)任前公示
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對擬任或擬提名人選進行公示。
(五)辦理任職手續(xù)
公示期滿后,對未發(fā)現(xiàn)有影響任用問題的人選,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任職手續(xù),并在景東縣電視臺公布選拔結果。
委任制的干部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正式任職;不勝任的,按原職級另行安排工作。非委任制干部,任職滿一年后仍需進行考核,勝任者繼續(xù)任職;不勝任的,按原職級另行安排工作。
(六)景東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整個公開選拔工作實行全程監(jiān)督。
本公告由景東縣公選辦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0879-6221419
中共景東彝族自治縣委組織部
201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