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2014年內蒙古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要求,現就內蒙古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14年7月14日至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地點:呼和浩特市新華大街53號內蒙古勞動力市場三樓會議室
二、資格復審需提交的材料
1.《報名登記表》、《資格復審通知書》、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護照)、戶口簿(或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復印件)或戶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已獲得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未頒發(fā)畢業(yè)證之前,持加蓋學院系和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非應屆畢業(yè)生參加復審前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
4.戶口保留在區(qū)外的內蒙古生源的高校畢業(yè)生和2014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還須提供本人原內蒙古戶籍注銷頁(或復印件)或原內蒙古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報考定向招聘“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崗位的應聘人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服務項目旗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對于納入旗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日常管理的“儲備人才”,應聘人員須提供旗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下發(fā)的儲備文件以及服務期間的年度考核表。退役大學生士兵還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6.應聘人員系機關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還須提供本人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應聘的證明;應聘人員系企業(yè)職工的,還須提供本人所在企業(yè)同意應聘的證明。
7.報考“財務會計”崗位的應聘人員還須提供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其他
1.考生應對所提交個人信息和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發(fā)現信息不實,將取消面試資格。
2.資格復審合格者于7月16日起登錄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自行下載打印《面試通知書》。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未按時限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3.請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務必于資格復審期間保持移動電話暢通。
聯系電話:0471-6606180,6905992
內蒙古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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