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包頭市白云鄂博礦區(qū)公安分局招聘公安輔警、流動人口協管員和消防大隊文職人員簡章》規(guī)定的程序,經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考察和體檢,確定下列擬聘用人員,現公示如下:
擬聘用人員詳情請參考:http://www.btbyeb.gov.cn/newsxx.asp?id=1833
公示期間,如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形式實名反映。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從公示之日算起(10月16日—10月22日)。監(jiān)督舉報電話: 8516099、8518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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