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代碼:953)
一、考核要求
本課程主要考核學生對作曲技術理論所包含的各項基本理論體系的理解與掌握,檢查學生在具有一定的作曲技術理論知識及方法的基礎上,運用專業(yè)技能技巧分析、解讀音樂作品的實踐能力。要求學生做到知識與能力相結合,將理論知識體系運用于實際操作。
二、考核評價目標
本課程內容包含理論知識及音樂本體分析兩個方面,理論部分包括調性和聲、曲式、復調、配器方面的基本知識體系;音樂本體分析部分包括對古典主義以及浪漫主義時期具有典型代表意義的器樂作品的分析??己嗽u價目標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1、對教材中介紹的理論知識及各種分析方法有系統(tǒng)的了解,并對相關理論和方法能夠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
2、在掌握各項理論體系的基礎上,能夠將知識融會貫通,對各種分析方法運用熟練,并具備基本的作品分析及作品演奏的能力。
三、考核內容
一、和聲寫作(15小節(jié)以上)
二、和聲分析(20小節(jié)以上)
三、器樂作品分析(要求對作品的整體結構、細部結構、調性、和聲、主題材料、發(fā)展邏輯等方面做出全方位的細致分析)
四、考生應能熟練掌握鋼琴的演奏:要求演奏相當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740及以上水平的樂曲1首。
六、閉卷筆試,考試時間為180分鐘;總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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