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單側(cè)裸眼視力低于4.8,不合格。
第二條 色盲,不合格。
第三條 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ㄈ绨遵帮L(fēng)、銀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觀存在明顯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步態(tài)異常等),不合格。
第四條 紋身,不合格。
第五條 肢體功能障礙,不合格。
第六條 單側(cè)耳語聽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七條 嗅覺遲鈍,不合格。
第八條 乙肝病原攜帶者,不合格。
第九條 口吃及語言表達(dá)不流利,不合格。
第十條 吸毒人員,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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