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和人數(shù)
1.招聘崗位:協(xié)管員。
2.招聘人數(shù):10名。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敬業(yè)精神,無違法違紀情況和其他不良行為;
2.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3.男性,35周歲以下,身高1.72米以上,高中以上學歷;
4.中共黨員 ,退伍軍人,有摩托車或汽車駕駛證者優(yōu)先。
三、招錄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6月4日至7日(上午9:00—11:00,
下午2:00—5:00)。
2、報名地點:市城管局辦公室(人事監(jiān)察科)(南二環(huán)東路1141號413室)
3、報名時隨帶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及相關(guān)證明材料等。
4、填寫《招聘人員登記表》(貼二寸免冠照片1張)。
(二)考試
1、考試采用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筆試采用百分制,占總成績的50%,報考人員須隨帶身份證參加考試。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指標數(shù)2倍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2倍的按實際報名人數(shù)確定。面試采用百分制,占總成績的50%。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根據(jù)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額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wù)員錄用標準(費用考生自理)。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額,按成績從高到低的次序遞補。
(四)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現(xiàn)和應(yīng)聘資格條件等情況。
(五)聘用
由局辦公室進行綜合考核,報局領(lǐng)導研究決定后,正式公布聘用名單。
(六)聘用人員的用工形式及待遇
招聘的人員實行勞務(wù)合同制。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簽訂聘用合同書,聘期及社會保險等待遇按勞動法規(guī)定執(zhí)行。
慈溪市城市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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