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人民法院公開招聘審判輔助人員公告
因?qū)徟泄ぷ餍枰?,句容市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審判輔助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管理方式
1、計劃招聘審判輔助人員6名(01崗:男性,3名;02崗:女性,3名)。
2、所招聘的職位為審判輔助人員,協(xié)助法官、法官助理從事事務性工作,所錄用人員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guī)定,實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黨的領導,政治素質(zhì)好,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良好;
2、熱愛審判輔助工作,責任心強,具有為民服務、吃苦耐勞精神,服從工作調(diào)配和安排;
3、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4、計算機速錄技能達到80字/分鐘,正確率90%以上;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0年12月20日至2002年12月19日期間出生);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強制隔離戒毒的;
3、曾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本人及近親屬系本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有其他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按照報名、資格初審、考試(筆試、技能考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與錄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20年12月28日至12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句容市人民法院執(zhí)行指揮中心一樓大廳(句容市文昌中路26號)。
3、報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2020年句容市人民法院公開招聘審判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一式2份;
(2)本人家庭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藍底彩色照片2張;
(4)《個人銀行征信報告》原件(攜帶本人身份證到句容市華陽東路中國人民銀行自行打?。?;
(5)符合報名條件的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4、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寫報名表的各項信息。招聘單位對照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對應聘者提交的報名材料原件進行初審,并留存復印件。
5、崗位核減或取消:報名截止后,開考比例不限,報名人數(shù)不足崗位需求或崗位無人報名的,在句容市人民法院網(wǎng)站發(fā)布公告,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計劃。
(二)考試
考試由筆試、技能考試、面試三部分組成,均采取百分制,分別占總成績的30%、30%、40%??荚嚥恢付◤土曎Y料,不授權任何機構組織考前培訓??荚嚨臅r間、地點等具體安排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句容市人民法院官方網(wǎng)站、微信公眾號。
1、筆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主要內(nèi)容為基本法律常識和時事政治。
2、技能考試。筆試結束后,所有參加筆試人員不分成績排名順序均可參加計算機文字速錄考試,速錄方式不限(需要專業(yè)速錄工具的請自備),速錄考試的形式為聽打,播放一段錄音,時長為10分鐘,語速為120字/分鐘,根據(jù)記錄速度和準確率評分。
3、面試。筆試和技能考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nèi)將該兩項成績在句容市人民法院網(wǎng)站公布,并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2倍的比例和上述兩項考試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末位同分的,則一并進入面試),主要測試適應崗位履職的素質(zhì)和能力。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4、考試總成績于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nèi),在句容市人民法院網(wǎng)站公布。
(三)體檢
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1的比例和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如招聘崗位人員末位出現(xiàn)總成績同分,以面試成績高者入圍;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加試確定名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對體檢不合格或放棄的,從招聘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實行依次遞補。
(四)考察
根據(jù)《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等文件規(guī)定和擬錄用職位的資格條件開展錄用考察工作??疾旃ぷ魍怀稣螛藴?,重點了解考察人選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場、政治意識和政治表現(xiàn),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不予錄用,政審合格者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五)公示與錄用
根據(jù)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招聘人員,并在句容市人民法院官方網(wǎng)站公示5天,接受社會和考生監(jiān)督。公示結束后,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xù),試用期三個月,試用合格的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中止,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工資待遇
1、享受句容市人民法院審判輔助人員工資待遇。按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享受帶薪休假、健康體檢、工會福利、配備制服等權利及其他履職物質(zhì)保障。
2、試用期內(nèi)工資不低于句容市最低工資標準。
六、疫情防控要求
1、應聘人員參加報名、資格初審、筆試、技能考試、面試時均應通過江蘇政務服務APP實名申領“蘇康碼”或行程卡(微信小程序),“蘇康碼”為“綠碼”或行程卡無來自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人員方可參加,來自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人員、前14天內(nèi)有國內(nèi)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或國(境)外旅居史以及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還應提供本人7日內(nèi)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現(xiàn)場不能提供證明者,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資格復審合格的,方具備考試資格。
2、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本公告,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擔相關責任。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guī)定處理。
七、相關事項提醒
1、考生在應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錯失聘用機會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2、在招聘工作中,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證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xù)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
八、紀律和監(jiān)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未盡事宜由句容市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監(jiān)督電話:0511-87996153
咨詢電話:0511-87996126、87996252
句容市人民法院網(wǎng)站:(http://zjjr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
微信公眾號: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0年句容市人民法院招聘審判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定稿).xls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1日
來源:http://www.jurong.gov.cn/jrsrsj/tzgg/202012/5d4e476960aa4555b186af8074b17c1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