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學2020年度第三批公開招聘方案(思政、管理崗位)
根據《天津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本校需求實際情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思政、管理崗位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發(fā)布及崗位
公開招聘方案在天津理工大學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門戶網站(http://rsc.tjut.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fā)布。具體招聘崗位見《天津理工大學2020年度公開招聘計劃(思政、管理崗位)》(附件1)。
二、招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yè)或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應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具體崗位及專業(yè)、學歷、學位等要求詳見附件1;
6.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條件:沒有特別注明年齡要求的崗位,碩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30周歲,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35周歲;
7.非津生源應屆畢業(yè)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戶條件;外省市人員需符合天津市引進人才的相關政策;社會人員需能辦理調入手續(xù);
8.對于國內高等院校自主設置的專業(yè)與海外留學歸國人員所學專業(yè),注重專業(yè)內容實質,此兩類應聘人員的專業(yè)方向與所需專業(yè)方向要求一致視為符合專業(yè)條件;
9.應聘人員各學習階段均須在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綜合性大學或經教育部認可的國外高校全日制學習,定向及委托培養(yǎng)的高校畢業(yè)生,不在招聘范圍之內;
10.應聘人員為2020屆畢業(yè)生的,應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
11.符合回避的有關規(guī)定。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5.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6.現役軍人;
7.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不得參加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公開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文件規(guī)定的程序開展招聘工作。
(一)報名
發(fā)布招聘方案不少于7個工作日,報名方式、報名開始時間和截止時間通過天津理工大學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門戶網站(http://rsc.tjut.edu.cn/)公開招聘專欄公布,報名時間另行通知,報名時間不少于5天。
(二)資格初審
本校對應聘人員進行初審。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名單將在報名截止后,在天津理工大學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門戶網站(http://rsc.tjut.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fā)布。實際通過資格初審人數與崗位的招聘計劃數之比低于3:1,相應調減招聘崗位計劃或取消該崗位招聘。取消的崗位原報名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因工作量較大,不符合招聘條件人員恕不另行通知。
(三)筆試
筆試內容與應聘崗位相關,考試前不開設輔導班、不接受關于筆試內容的咨詢。各崗位筆試的形式、科目、大綱、時間、地點及要求詳見天津理工大學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門戶網站(http://rsc.tjut.edu.cn/)公開招聘專欄通知。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按照1:3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并在天津理工大學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門戶網站(http://rsc.tjut.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fā)布。
(四)資格復審
面試前,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持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將另行通知)。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試資格;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面試考試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詳見天津理工大學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門戶網站(http://rsc.tjut.edu.cn/)公開招聘專欄通知。
(五)面試
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采用結構化或半結構化面試形式的面試考試。各崗位面試考試時間、地點、具體方式及要求詳見天津理工大學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門戶網站(http://rsc.tjut.edu.cn/)公開招聘專欄通知。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及格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總成績于面試考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天津理工大學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門戶網站(http://rsc.tjut.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fā)布。總成績=筆試成績/2(即換算為100分制)×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保留1位小數,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
(六)校級審查
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若應聘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的原則確定為進入體檢人員。如仍出現并列情況,則一同確定為參加體檢人員,最終錄用結果以考察期考察結果為準。
(七)體檢
進入體檢人員須按照學校要求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修訂),費用自理。
體檢、復檢不合格,取消應聘資格。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方式和要求參加體檢、復檢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八)考察
通過體檢人員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學校對考察人員進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多方面的考察。考察不合格,取消應聘資格。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方式和要求參加考察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九)公示與聘用
本校將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的結果,經學校集體研究,擇優(yōu)確定擬聘人員。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正式工作人員需在公示前出具原單位同意證明,否則不能進入公示環(huán)節(jié)。擬聘人員將在天津理工大學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門戶網站(http://rsc.tjut.edu.cn/)公開招聘專欄進行公示。擬聘人員信息公示的范圍與招聘信息發(fā)布的范圍一致,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單位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此次公開招聘的人員,按事業(yè)單位聘用制管理,正式入職后與我校簽訂聘用合同。職務晉升、福利、獎懲、保險和工資待遇等按照國家、天津市和本校相關政策執(zhí)行。
公示期滿后,擬聘用人員須在學校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報到入職手續(xù),除特殊情況經學校同意可延長報到時限外,其他視為自動放棄。
公開招聘各環(huán)節(jié)出現不合格、自動放棄等情況時,學校根據津人社局發(fā)〔2011〕10號文件執(zhí)行遞補。若出現崗位空缺時,可由學校在網站公開招聘專欄再次發(fā)布報名時間及安排。
(十)紀律監(jiān)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在招聘過程中若發(fā)現應聘人員任何違規(guī)、違紀、隱瞞病史、隱瞞特殊情況影響錄用或其他不誠信行為,一經查實后立即取消應聘、錄用資格。
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各用人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親屬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本單位秘書、組織、人事、巡察、財務、審計崗位,以及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本次招聘不接收本校職工直系親屬來校工作。
聘用單位負責人和負責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回避。
節(jié)假日時間恕不接受電話咨詢。
咨詢電話:022-60215186
附件【天津理工大學2020年度第三批公開招聘計劃(思政、管理崗位).pdf】
來源:http://rsc.tjut.edu.cn/info/1037/309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