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有效期內),缺一不可,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并將兩證放在桌面右上角。身份證丟失的,可憑臨時身份證、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或護照參加考試,學生證、駕駛證、戶口本等其他證件均不能作為考試憑證。
二、考生進入考場,只準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進入考場,不得攜帶任何書籍、資料、小抄、稿紙。嚴禁將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其他設備帶入座位。已帶入考場的要按監(jiān)考人員的要求切斷電源并放在指定位置。
三、客觀題使用2B鉛筆填涂,未用鉛筆作答的按零分處理;主觀題一律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書寫,用鉛筆作答的按零分處理,作答字跡要清楚、工整。
四、考試開始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五、考生要自覺遵守“考場規(guī)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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