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大方縣事業(y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方黨辦通字〔2007〕86號)和《大方縣事業(yè)單位聘用暫行辦法》(方黨辦通字〔2007〕88號)文件精神,及《大方縣2012年考調教研員工作方案》,縣教育局于2012年7月11—15日開展了報名工作,截止7月15日17:30分,中學教研員學科崗位報名均達不到筆試開考要求。為確保教研員考調的各個崗位達到要求,經(jīng)研究,決定對《大方縣2012年考調教研員工作方案》中有關考調條件調整如下。
一、考調條件調整
1、第3條:年齡40周歲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縣級以上名師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調整為:
年齡45周歲以下(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2、第4條:中學教研員應具備國家承認的本學科本科以上學歷,從事本學科教育教學工作6年以上,擔任高中教學3年以上(縣級以上名師不受此條件限制)。具備教師資格證、取得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
調整為:
中學教研員應具備國家承認的本學科本科以上學歷,從事本學科教育教學工作6年以上,擔任高中教學3年以上(縣級以上骨干教師、名師不受此條件限制)。具備教師資格證、取得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
3、第6條:2006年7月1日以來有1篇以上本學科教學論文榮獲省級論文二等獎(或地級論文一等獎以上)或論文在省級以上教育刊物上發(fā)表。本條取消。
4、經(jīng)研究,根據(jù)教研工作需要,報名表不需要學校校長簽字,資格復審時才簽字。
二、時間調整
1、發(fā)布調整信息:2012年7月23日面向社會發(fā)布調整信息??忌诖蠓叫畔⒏酆痛蠓浇逃畔⒕W(wǎng)上查看調整信息并下載報名表。
2、報名時間:2012年7月28日8:30—7月31日17:30
對已報名的教師,按此調整條件,若需改報其它崗位的,可在報名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改報。
3、發(fā)放準考證時間:8月2日,考生到教育局教研室領取筆試準考證。
4、考試時間
筆試:8月5日上午9:00-11:30
計算機能力考試:8月5日下午,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5、面試時間、地點及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
大方縣教育局
201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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