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請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于8月29日、30日到通遼市人事考試服務大廳(通遼市人事考試中心院內東側)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后領取面試通知書。
二、崗位01、02、03、04、05、06、18翻譯題得分為0的考生,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取消復審資格。
三、面試資格復審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面試時設置合格分數線(60分),面試得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取消資格。
四、考生要先到所在旗縣市(區(qū))公安(分)局政工部門進行條件審查,審查合格者再攜帶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在指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材料中涉及年限時間截至遴選簡章發(fā)布時間(2017年7月27日)。
(一)資格復審需攜帶材料:
1、《報名表》原件(請考生如實填寫并且填寫的內容與報名時填寫的信息一致)?!秷竺怼钒锤刹抗芾頇嘞抻伤谄炜h市(區(qū))公安(分)局政工部門和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
2、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
3、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上須寫明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并由復印人及審核人簽字、加蓋審核人所在部門公章。
4、《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復印件上須有旗縣市區(qū)組織或人社部門蓋章證明,同時寫明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并由復印人及審核人簽字。
5、報考崗位所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寫明起止時間、工作部門以及負責的具體工作)、占用編制、授銜情況、近兩年年度考核等次、是否在崗工作、是否存在《簡章》中提到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情形等情況證明。以上證明由所在旗縣市(區(qū))公安(分)局政工部門出具,需由政工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加蓋政工部門公章。
6、無違法違紀證明。由所在旗縣市(區(qū))公安(分)局紀檢部門出具,須由紀檢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加蓋紀檢部門公章。
7、近期藍底免冠1寸照片4張。
(二)資格復審時間:8月29日、30日 8:00-11:30 14:30-17:30
(三)資格復審地點:人事考試服務大廳(通遼市人事考試中心院內東側)。
通遼市公安局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