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招計劃
今年共計選招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180人。其中:初中教師50人、小學教師100人、幼兒教師30人。具體計劃如下:
(一)初中(50人):語文8人、數(shù)學10人、英語8人、歷史3人、地理3人、思想品德3人、物理2人、化學2人、生物2人、體育3人、美術2人、音樂2人、信息技術2人。
(二)小學(100人):語文22人、數(shù)學22人、英語20人、科學6人、品德與生活(社會)6人、信息技術6人、音樂6人、體育5人、美術7人。
(三)幼兒教師30人。
二、報名
(一)報名條件
1、初中:參加初中教師選招的人員,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⑴認真落實科學發(fā)展觀,熱愛和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⑵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⑶具有學士或學士以上學位;⑷具有相應教師資格;⑸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⑹身體健康;⑺無違法亂紀行為。
2、小學:參加小學教師選招的人員,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⑴認真落實科學發(fā)展觀,熱愛和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⑵系平原縣生源或具有平原縣常住戶口;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埔陨蠈W歷;⑷具有相應教師資格;⑸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⑹身體健康;⑺無違法亂紀行為。
3、幼兒園:參加幼兒教師選招的人員,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⑴認真落實科學發(fā)展觀,熱愛和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⑵系平原縣生源或具有平原縣常住戶口;⑶具有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以上學歷(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埔陨蠈W歷人員報名參加幼兒園教師選招,必須是“學前教育”專業(yè)畢業(yè));⑷具有相應教師資格;⑸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⑹身體健康;⑺無違法亂紀行為。
(二)有關事項
1、截止到選招報名前一天,已在我縣報到登記的平原縣籍以外的畢業(yè)生,符合條件的可自愿報名參加我縣教師選招。
2、我縣公辦學校在編在職教職工不準報名參加選招;其他不符合教師選招條件的人員不準報名參加選招。
3、在我縣工作且符合條件的“三支一扶”人員,可自愿參加教師選招。
4、為更好地選拔人才,選招計劃數(shù)10人以下的學科在規(guī)定參加筆試、面試人員比例的基礎上增加三名副取人員,成績單獨排序,在規(guī)定比例內參選人員錄取出現(xiàn)空缺時,從副取人員中擇優(yōu)補錄。
5、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須執(zhí)行以下規(guī)定方可自愿報名參加考試:①提供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②錄用上崗后兩年內,須取得與所報學段學科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第一學年內未取得的不能轉正定級,第二學年內未取得的予以解聘??忌鷪竺绊毾群炗喭獯艘?guī)定的《承諾書》。
(三)報名程序和辦法
采取分學段、分學科、統(tǒng)一時間和地點集中現(xiàn)場報名的形式進行。
1、報名時間:7月3日至7月9日。
2、報名地點:平原縣教育局四樓會議室。
3、提交材料:報名人員報名時需提交以下證件材料:①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②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張;③符合加分條件的報名人員須提交相關證件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4、注意事項:①報名時必須由本人親自如實填寫《平原縣2012年教師選招報名登記表》和《誠信承諾書》,不得代報代填;②每人限報一個學段、一個學科,初中、小學、幼兒園不得兼報。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于教師選招工作的整個過程。
由縣師資選招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所有報名人員的政治條件、戶籍、身份、年齡、學歷(學位)、教師資格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經(jīng)審查合格人員方可參加教師選招,經(jīng)審查不合格人員取消報名資格。
在資格審查的基礎上,如某學科參加選招人數(shù)不少于選招計劃數(shù)的1.5倍,則該學科按選招計劃數(shù)選招;如某學科參加選招人數(shù)少于選招計劃數(shù)的1.5倍,則該學科選招數(shù)按1∶1.5的比例進行核減;如某學科只有一人報名,則該學科選招計劃取消。核減或取消的計劃,將視其它學科報考人數(shù)做相應調整。
報名參加音樂、體育、美術三個學科教師選招且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于7月12日領取《專業(yè)能力測試通知書》。其它各學科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于7月23日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取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音體美學科專業(yè)能力測試
報名參加音樂、體育、美術三個學科教師選招且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在筆試之前首先進行專業(yè)能力測試。
1、測試時間:7月13日。
2、測試地點:詳見《專業(yè)能力測試通知書》。
專業(yè)能力測試工作由縣師資選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專業(yè)能力測試后,按照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選招數(shù)1∶1.5的比例確定參加筆試人員。確定參加筆試人員于7月23日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取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筆試
1、筆試時間:7月24日。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內容:
⑴初中:各學科分別命題,內容為中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guī),初中教育教學知識及應用。
⑵小學:各學科通用一張試卷,內容為小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小學教育教學知識及應用,教育法律法規(guī),綜合寫作。
⑶幼兒園:內容為學前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guī),學前教育教學知識及應用。
4、筆試形式:采取閉卷,100分制。
筆試不指定教材,不授權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培訓班。
六、公布筆試成績、確定面試人員
由縣師資選招工作領導小組公布筆試原始成績后,根據(jù)筆試成績,分學段、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按選招數(shù)1∶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并予以公布。確定參加面試人員于7月31日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不領取者視為自動放棄。
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筆試成績加10分。其它符合國家加分政策且明確加分權重的按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由縣師資選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予以公示,經(jīng)公示無異議后方可加分。
參加筆試的音體美學科人員在筆試前、其它學科所有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在面試前必須提交個人人事檔案。
七、面試
1、面試時間:8月2日。
2、面試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3、面試內容:
(1)初中:以平原縣現(xiàn)行初中二年級(化學為初中三年級)教材為依據(jù)。
(2)小學:以平原縣現(xiàn)行小學五年級教材為依據(jù)。
(3)幼兒園:以平原縣實驗幼兒園中班現(xiàn)行教材為依據(jù)
4、面試形式:面試采取“說課”的形式進行,按所報學科現(xiàn)場隨機抽取說課課題,100分制,每人限時10分鐘。
八、總成績匯總、公示
筆試和面試工作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專業(yè)能力測試)占50%的比例計算出每人的總分,然后分學段、分學科按總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出名次。根據(jù)總分排名和選招數(shù),由縣師資選招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擬錄用人員,經(jīng)審核后張榜公示。
九、體檢
8月10日,由縣師資選招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擬錄用人員進行體格檢查。體檢工作按照《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和山東省教育廳《關于修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的通知》(魯教師函[2010]4號)執(zhí)行。經(jīng)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十、錄用
1、經(jīng)公示無異議且體檢合格后,由縣師資選招工作領導小組確定錄用人員,報請縣政府批準后,由縣教育局根據(jù)全縣教育教學工作需要,進行合理分配。被錄用為初中教師的分配到四處公辦初中學校任教;被錄用為小學教師的全部分配到農村小學任教。
2、錄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五年的聘用合同(含一年試用期),試用期間執(zhí)行試用期工資。
3、對拒不服從分配的錄用人員,取消其錄用資格,今后不準參加我縣教師選招。
平原縣2012年教師選招工作的有關事項以此《選招簡章》為準,其最終解釋權歸平原縣師資選招工作領導小組。
咨詢電話:0534—4216036;2166725
平原縣師資選招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