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包頭市中心醫(yī)院招聘編外員工流程
(一)、編外員工招聘的組織機構
1、隨著醫(yī)院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醫(yī)院將逐步向全員聘用合同制過渡,編外職工的聘用將是一項常態(tài)工作,人事科為常設機構。
2、為了體現(xiàn)招聘編外員工的公平、公正的招聘原則,嚴格把好招聘的入口關,醫(yī)院在招聘過程中設兩個組。
(1)、筆試組:由人事科牽頭,醫(yī)務處、教學辦、護理部、紀檢室等科室參與。
(2)、面試組:分管院長負責,院長、副院長及相應職能科室和用人科室領導。
(二)、招聘編外員工的流程
1、普通醫(yī)生、護理人員、行政后勤人員。
(1)、科室根據工作需要和崗位設置,上報崗位需求人員計劃,人事科對各科室的用人計劃進行整理、審核后,提交院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后,人事科進行實施。
(2)、人事科制定招聘信息,對所招聘的職位及條件在相應媒體發(fā)布招聘信息。
(3)、應聘人員持有效證件報名相應崗位,人事科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填寫《包頭市中心醫(yī)院招聘登記表》進入招聘程序。
(4)、人事科會同相關部門做好筆試試題準備工作,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參加筆試,成績合格進入面試程序。
(5)、面試合格,經院長辦公會討論同意,院長批準,發(fā)放錄用通知書,簽訂錄用合同。
2、特需和緊缺人才
(1)、科室根據工作需要和崗位設置,上報崗位需求人員計劃,人事科對各科室的用人計劃進行整理、提交院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后,人事科進行實施。
(2)、人事科制定招聘信息,對所招聘的職位及條件要求在相應媒體發(fā)布招聘信息或由用人科室提供引進人才信息。
(3)、人事科在相關科室的協(xié)助下,做好特需和緊缺人才的考察和有效證件的審核工作。
(4)、人事科責成用人科室或者組成專業(yè)組對特需和緊缺人才的專業(yè)技術考核。并填寫《包頭市中心醫(yī)院特需和緊缺人才專業(yè)技能考核鑒定表》。
(5)、經考察、證件的審核及專業(yè)技術考核合格,經院長辦公會討論同意,院長批準,簽訂錄用合同。
3、返聘人員的聘用
在職職工退休后,科室根據工作需要,提出返聘申請,在本人同意的原則下,由退休職工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所在科室主要負責人簽字,交人事科審核后,報院長辦公會研究同意返聘,院長批準,科室方可正式對該返聘人員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