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審核
1.招聘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崗位條件的進行預選。
2.預選根據(jù)報名人員的學歷層次、榮譽等級和次數(shù)、獎學金等級和次數(shù)、綜合成績排名等,按不超過招聘計劃數(shù)1:5的比例確定入圍考試人員。2016年11月25日(周五)前,招聘單位以電話(短信)形式通知入圍人員。
3.2016年11月27日(周日),以網(wǎng)絡郵件報名的入圍人員須攜帶報名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校接受資格復審?,F(xiàn)場報名的不再進行資格復審。
2016年溫州市瑞安中學面向2017屆高校畢業(yè)生提前招聘公辦教職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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