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淮安市水利局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面試與資格復審
(1)面試人選確定。在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根據參加同崗位筆試人員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擬參加面試人員(末位成績并列的應聘者一同進入面試)。若進入擬參加面試人數與崗位實際招聘人數之比不足3倍的,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均確定為擬參加面試人選。
進入擬參加面試人選范圍內的以及筆試成績排名較前的應聘人員,請在筆試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復審。由淮安市水利局對擬參加面試人員應聘資格進行復審。擬參加面試人選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如實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可提供《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已與相關單位簽訂就業(yè)協議的,須提供《就業(yè)協議書》原件和《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書、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等;其中在職人員面試前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待業(yè)人員面試前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檔案所在地提供檔案保管證明。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原件或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明確表示放棄的擬參加面試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應聘同崗位筆試成績合格的應聘者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末位成績并列的應聘者一同進入擬面試范圍人選)。若資格復審通過人數與崗位實際計劃招聘人數之比不足3倍的,則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經資格復審符合應聘條件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人員名單在淮安市水利局網站上公布,并發(fā)給面試通知書,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3)面試方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須繳納面試費1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