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1.本市各級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主任科員及以下公務員。
2.本市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主任科員及以下工作人員。
3.省委組織部2014年度及以前選調生。
中央、省設在我市的單位(包括垂直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可報考。
報考專門面向選調生職位的,須是經(jīng)省選調生主管部門統(tǒng)一選拔的選調生。
(二)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
2.具有3年以上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jīng)歷(計算時間截至2016年9月)。
3.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專業(yè)條件和任職經(jīng)歷。
5.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0年9月5日之后出生),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遴選職位表為準。
6.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身體健康。
8.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或任職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