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能測評與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jù)每個職位招錄計劃數(shù)和參加面試人員1:3的比例,確定各職位進入面試人員。招錄職位進入面試的人數(shù)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職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shù)進行面試。面試的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面試為結構化面談,及格線為60分,達不到及格線的不予錄用。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
計算方法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保留1位小數(shù),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sh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