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藝術學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來源:山東藝術學院研究生處 閱讀:1093 次 日期:2016-03-25 16: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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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2015]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6]1號)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工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xiàn)對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制定如下: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復試錄取工作的統(tǒng)一領導和部署,確保復試錄取工作組織有序、管理到位、程序規(guī)范,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長任副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及由分管校長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同時為強化監(jiān)督檢查,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嚴明招生紀律,學校成立由紀檢委書記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

在具體工作實施層面,各二級學院分別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和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負責本單位復試工作的組織、管理及監(jiān)督;同時成立學科或專業(yè)領域復試工作小組(原則上不少于5人),具體負責專業(yè)課筆試、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等工作。

各小組成員在復試錄取工作中實行近親屬回避制度。

二、復試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關鍵環(huán)節(jié),是提高研究生選拔質量的有效方式。學校將進一步加強復試考核工作的規(guī)范性和嚴肅性,實行“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保障復試錄取工作順利完成。

(一)復試基本分數(shù)要求

根據(jù)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制定復試基本分數(shù)為:初試成績總分不低于335分,政治、外語成績均不低于34分 ,業(yè)務課成績不低于90分;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初試成績總分不低于245分,政治、外語成績均不低于30分。

達到上述分數(shù)的考生,我校準予參加復試。復試考生名單將在網上予以公示。

(二)復試名額的確定

根據(jù)2016年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和1:1.2左右的復試比例,我校參加復試的考生共175人(學術型95人,專業(yè)學位80人)。2016年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為196名(學術型計劃100人,專業(yè)學位計劃96人),其中接收推免生55名(學術型29人,專業(yè)學位26人),統(tǒng)考招生計劃138名(學術型70人,專業(yè)學位68人),“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3人(學術型1人,專業(yè)學位2人)。

學校138名統(tǒng)考招生計劃中預調劑名額14名(學術型6名、專業(yè)學位8名)用于學校的專業(yè)調控,其余124名統(tǒng)考招生計劃根據(jù)各二級學院上線生源比例情況擬分配如下:藝術管理學院9人、音樂學院與音樂教育學院41人(學術型18人,專業(yè)學位23人)、舞蹈學院6人、戲劇影視學院13人(學術型5人,專業(yè)學位8人)、戲曲學院3人、傳媒學院8人、美術學院31人(學術型9人,專業(yè)學位22人)、設計學院13人(學術型6人,專業(yè)學位7人)。

為進一步優(yōu)化生源結構,保證招生質量,相同研究方向可由學術型調入專業(yè)學位,部分生源缺額的專業(yè)方向可接收調劑生。調劑考生的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tǒng)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三)考生復試資格審核

復試考生均須資格審查,未進行資格審查或審查未通過的,取消復試資格。

1.復試資格材料審查:

(1)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準考證;

(3)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審查蓋章的政審表(請點擊下載政審表.doc);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生持學生證,特殊學制考生須有學校教務主管部門相關證明,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考的考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5)同等學力考生須提供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yè)證書或國家承認的本科結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現(xiàn)場確認時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還須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7)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國家承認)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還須提供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須提交本人《退出現(xiàn)役證》;

(9)報考我校各二級學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2.誠信審核:

對經核查確有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guī)、作弊行為的考生,學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等文件的相關要求嚴肅處理。

3.加分資格審核: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學校將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2015]9號)文件精神執(zhí)行。

(四)復試內容及要求

復試內容包括思想政治審查、專業(yè)考試、外語復查(含筆試、聽力、口語)和體檢。

1.思想政治審查主要審核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以及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情況。

2.專業(yè)考試主要考察考生對專業(yè)基礎理論、基本知識掌握的深度和廣度,以及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實際操作技能。同時,參考考生在校期間的學習成績、科研活動以及工作業(yè)績,著重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創(chuàng)新能力。

專業(yè)考試采取面試與筆試相結合的方式。面試時間不少于15分鐘,筆試時間不少于3小時。復試科目要全程錄音錄像(包括筆試和面試),音像材料要由二級學院復試小組組長、研究生處負責人、紀檢人員簽字密封后存放于保密室。存放時間不少于3年,以備檢查。

3.統(tǒng)考考生外語復查合格線為34分,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外語復查合格線為30分。外語復查包括筆試(含聽力)和口語測試(其中筆試80分含聽力10分,口語20分),由研究生處負責統(tǒng)一安排。外語聽力和口語的成績按5%的比例計入復試總成績。

4.關于同等學力與跨學科考生的復試

同等學力與跨學科復試的考生,復試時須加試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復試科目相同,難易程度應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每門考試時間不少于3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

(五)體檢

根據(jù)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guī)定,須對復試考生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體檢時間:3月29日上午6:30—7:30;

體檢地點:文東校區(qū)保健科。

(六)復試具體安排

報到時間:3月28日上午8:30—12:00;

外語口語測試時間:3月28日上午9:00—17:00;

外語口語測試地點:請報到時參見學校復試安排;

外語筆試時間:3月29日上午9:00——12:00;

外語筆試地點:請報到時參見學校復試安排;

專業(yè)復試時間:3月29日下午—4月1日(具體時間參見各二級學院復試安排)。

三、調劑

為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質量,優(yōu)化研究生生源結構,根據(jù)教育部有關調劑政策和我校2016年一志愿考生上線情況,將調劑錄取部分二志愿優(yōu)秀考生。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調劑基本條件

1.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tǒng)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2.調劑考生的畢業(yè)學校(專業(yè))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全國“211”“985”或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重點高校;

(2)中央美術學院、中央音樂學院、中央戲劇學院、中國戲曲學院、中國傳媒大學、北京舞蹈學院、南京藝術學院等專業(yè)院?;蚓C合藝術院校。

3.一志愿報考學校(專業(yè))須為上述1或2所列學校(專業(yè));

4.申請調劑我校的考生只能填報我校缺額的專業(yè)方向(詳見《山東藝術學院2016年接收調劑專業(yè)方向一覽表》)。

5.所有專業(yè)均不接收專升本、同等學力考生調劑。

6.調劑考生成績須符合原報考專業(yè)和擬調劑專業(yè)的分數(shù)線及我校復試基本要求。

7.全校各專業(yè)均不接收報考外校的應屆本校畢業(yè)考生調劑。

(二)“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

1.我校接受報考其他招生單位“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調劑考生的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的復試基本要求。

2.報考“大學生士兵計劃”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我校普通計劃的復試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guī)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3.報考普通計劃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也可申請調劑到我校“大學生士兵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 “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的復試基本要求,同時須符合“大學生士兵計劃”的報考條件。我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嚴格審查。

4.納入“大學生士兵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政策。

(三)調劑申請辦法

1.凡符合以上條件的考生,請于規(guī)定時間(3月18日—3月23日)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tǒng)進行報名并選報我校。

2.我校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tǒng)發(fā)送復試通知。復試時考生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或學生證原件、準考證。

3.調劑考生只能調劑到與考生原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的專業(yè)參加復試。

4.我校將根據(jù)考生成績擇優(yōu)錄取,如被我校錄取,考生還須在調劑系統(tǒng)中待我校發(fā)出錄取通知后進行確認。

5.調劑生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調劑信息系統(tǒng)于3月18日開放,教育部將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網址:http://yz.chsi.cn)開通“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符合條件且有調劑愿望的考生可及時上網了解調劑信息和調劑系統(tǒng)的使用方法,按要求申請調劑。

6.調劑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確認操作,則視為自動放棄。

(四)調劑考生復試日程安排

校外調劑生復試安排與校內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安排相同。

四、關于錄取

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始終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切實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著力提高研究生生源質量。

(一)我校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為196名(含推免生55人,專項計劃3人);

(二)考生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學術型: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5×50%]+復試成績[(復試專業(yè)成績×80%+面試成績×20%)×45%+英語聽力與口語成績×5%]

專業(yè)學位:總成績=初試成績[(專業(yè)課1+專業(yè)課2)/3×50%]+復試成績[(復試專業(yè)成績×80%+面試成績×20%)×45%+英語聽力與口語成績×5%]

(三)復試專業(yè)成績及面試成績均按百分制計,60分以上為合格;外語復查成績以不低于國家規(guī)定的外語分數(shù)線(34分)為合格。

(四)參加復試并政審合格的考生,按專業(yè)或研究方向的排名擇優(yōu)錄取,由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校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xiàn)實表現(xiàn)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

五、復試錄取工作的其他規(guī)定

(一)各學科的專業(yè)復試、面試及加試工作(含命題、制卷、考務、考場安排及評卷等工作),均由各二級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小組負責。

(二)復試筆試要按照保密規(guī)定,嚴格試卷管理??荚嚱Y束后,由各二級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小組安排專人對試卷進行分科清點,并密封考生編號、姓名等信息。復試試卷須由兩名老師共同保管,確保試卷的絕對安全,嚴防泄密、失密事件發(fā)生。評卷教師要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遵守閱卷程序,認真貫徹公平、公正的原則。評卷結束后,應即時交研究生處保密室保存。

(三)技能類專業(yè)考試和面試在考試或評卷結束后,由專人將成績密封并即時交研究生處保密室保存。

(四)復試音像資料應于復試結束后三日內,由復試小組組長、研究生處負責人、紀檢人員簽字后,以光盤形式報送研究生處保密室保存。

(五)評卷教師及參與閱卷的工作人員必須嚴守紀律,嚴格保密,不得向外泄漏評卷情況,不得涂改考生答案和成績。凡有親屬報考本校碩士研究生的人員須全程回避。

(六)復試成績由研究生處負責計算統(tǒng)計。

(七)所有參加復試錄取的工作人員均需簽定《山東藝術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涉密人員保守秘密協(xié)議書》,并于考試結束后由專人交研究生處備案。

(八)兩級督查組要認真嚴格地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檢查。

六、加強組織領導,嚴明招生紀律,嚴格執(zhí)行復試規(guī)章制度

認真貫徹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研究生錄取工作的各項規(guī)定,確保復試工作程序嚴謹,操作規(guī)范。

(一)各二級學院要切實抓好人員管理,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的人員參加復試工作,同時加強對復試教師的培訓,嚴格責任追究制度,嚴肅招生紀律,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學校督察組全程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對違反招生紀律的個人,學校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以維護招生紀律的嚴肅性和確保研究生的錄取質量。

(三)大力推進招生信息公開,加強社會監(jiān)督,實施研考“陽光工程”。在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及我校研究生處網站及時公布有關復試錄取實施細則,對復試、錄取名單等及時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四)暢通考生舉報和申訴渠道,充分保障考生權益。學校紀委負責受理考生的舉報和申訴,電子郵箱:jw@sdca.edu.cn,電話:0531-86522223;研究生處咨詢電話:0531-86522235 。

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易賢網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和咨詢回復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詢?yōu)闇剩?/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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