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fā)《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和《2015年麗水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2015年第3號)的規(guī)定,經(jīng)公開報名、考試、體檢、考察,擬聘用陳菲菲同志為麗水第二高級中學工作人員?,F(xiàn)予以公示,征求廣大干部、群眾的意見,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反映問題必須在公示期限內(nèi),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的形式,向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麗水市教育局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提倡署報本人真實姓名。
2.要求反映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反對借機誹謗誣告。
3.公示時間從2016年3月7日起到3月15日止,共7個工作日。
4.公示受理電話:
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處:2091220
麗水市教育局人事處:2626020、2626021
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麗水市教育局
2016年3月7日
陳菲菲同志基本情況詳情請登錄:http://rsj.lishui.gov.cn/zwxx/gsgg/201603/t20160307_457377.htm
擬聘單位 | 崗位 | 姓名 | 性別 | 學歷 | 依據(jù)公告 | 備注 |
麗水第二高級中學 | 高中化學教師 | 陳菲菲 | 女 | 本科 | 《2015年麗水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2015年第3號) | 懷孕延期體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