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fā)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各學校:
按照省教育廳、市教育局的統(tǒng)一部署,2015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即將開始。結合《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5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黔教辦師【2015】58號)及《貴陽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5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筑教辦(人)發(fā)【2015】48號)精神,為確保我縣本年度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順利開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認定范圍及對象
1.修文縣戶籍或在修文縣境內工作的初中、小學、幼兒園正式在職人員(須出具單位證明)
2.戶籍不在本縣,但人事檔案托管在本縣人才交流中心人員(托管單位出具相關證明)
3.因學校調整,合并等原因,需要具備與其新的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的教師。
4.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的合格學歷,熱愛教育事業(yè),有志于從事教師職業(yè),未達到國家退休年齡,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條件的社會人員。
二、嚴格把關,依法認定,確保認定質量
(一)嚴格按照《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和《<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10號)和《貴州省教師條例》、《貴州省面向社會推行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試行)》中有關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的范圍,以及學歷、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普通話水平等條件要求,嚴禁擅自修改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和擴大申請人員范圍。
(二)嚴格把好資格審查關,特別要嚴格審核申請人員的學歷證明資料和思想品德鑒定。
(三)對取得《貴州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的人員,要按照《貴州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辦法及標準》(試行)(黔教人發(fā)【2014】11號)組織好教育教學能力測評工作,對合格人員做好資格認定工作,明年起不予認定。對已取得國家教師資格統(tǒng)一考試合格證書的申請人員,按照認定程序開展認定工作。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的體檢按照《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執(zhí)行。
三、認定時間及網絡版認定管理信息系統(tǒng)使用
(一)認定時間
今年我省繼續(xù)使用網絡版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系統(tǒng)管理系統(tǒng)開展認定工作,網絡版信息管理系統(tǒng)服務器開放時間為2015年3月30日7月10日(其間3月30日5月31日為網上報名時間,6月1日7月10日為現場確認及認定時間)。
(二)網絡版認定管理信息系統(tǒng)使用
1、通知教師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2、申請人員在中國教師資格網上報名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不再使用原單機版采集信息。
3、相關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申請人員網上提交的信息并通過有關程序確認后,開展認定工作。
4、各認定機構要加強對系統(tǒng)操作人員和機構數字簽名證書的管理,確保系統(tǒng)使用安全。
四、2015年修文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具體安排。
(一)組織認定申請及教育教學能力測評
1、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申請,由教育局根據教師資格認定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進行辦理,具體工作流程如下:
(1)申請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自行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按要求準備資料。
(2)按規(guī)定時間內帶齊相關資料到縣教育局人事科進行初審并領取相關表格、專用檔案袋等。
(3)現場確認
(4)體檢(在指定的縣級以上人民醫(yī)院)
(5)面試、試教
(6)頒發(fā)教師資格證書
2、工作安排
第一階段: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3月29日,準備階段。
第二階段:2015年3月30至2015年5月20日,網上申報階段,根據是否參加全國統(tǒng)考選擇報名入口,逐一進行申報(請申請人盡量避免高峰時段網絡堵塞,提前申報,逾期不能補報或修改信息)。
第三階段: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17日,初審階段,申請人攜帶網報所需資料到縣教育局人事科進行審查并領取相關申請表格、專用檔案袋等。
第四階段:2015年5月21日至5月23日,現場確認階段,申請人在完成網上申報及申請資料(見附表)準備后于2015年5月21日至5月23日(周末及節(jié)假日除外)到修文縣教育局人事科進行現場確認、資格復審、核對網上報名信息等。逾期不再受理,網頁自動關閉。
第五階段:2015年5月24日至2015年5月26日,體檢階段,通過現場確認的申請人在體檢時間內自行到指定縣級以上人民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黔教人發(fā)〔2004〕10號文件標準執(zhí)行,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的體檢按照《關于調整周期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執(zhí)行。
第六階段:擬于2015年6月4日,根據黔教人發(fā)〔2004〕11號文件精神組織非師范專業(yè)的申請人員進行面試、試教工作。根據黔價費〔2007〕128號文件標準收取教學能力測試費140元/每人.次。
第七階段:2015年6月30日前總結 ,7月1日至15日發(fā)放證書。
3、高中及職高請參照市局文件(筑教辦(人)發(fā)【2015】48號文件執(zhí)行。
(二)教師資格證書的申領與管理
教師資格證書的管理要嚴格按照《教師資格證書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對補發(fā)換發(fā)的教師資格證書,嚴格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規(guī)范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19]17號)規(guī)定執(zhí)行。
五、認定方式
按照省、市教師資格認定中心統(tǒng)一部署,實行網上認定(中國教師資格網址:http://www.jszg.edu.cn
七、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修文縣教育局人事科
聯 系 人: 王詩鴻
聯系電話: 0851-82371552
修文縣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領導小組
地址:修文縣陽明大道(縣第三中學旁)
郵編:550200
電話:0851-82371552
電子郵箱:451074075@qq.com
修文教育網:http://www.gyxwjy.cn
修文縣教育局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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