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wǎng)網(wǎng)校上線了!
網(wǎng)校開發(fā)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wǎng)絡培訓輔導。
根據(jù)學校有關文件規(guī)定,結合我院具體情況,特制定我院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與錄取細則。
一.組織領導
1.復試招生領導小組:
組 長:宋永端
副組長:柴 毅
2.復試分組:
① 英語聽說測試組由我院英語應用能力強的教師組成;
② 專業(yè)面試組由我院在崗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的研究生指導教師組成;
③ 為了確保復試工作免受干擾,專家分組情況在測試開始前半小時公布。
二.復試細則
我院各學科專業(yè)復試分數(shù)資格線按照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上公布的分數(shù)線。請于2015年3月16日—3月17日登錄重慶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下載本人的復試通知書(網(wǎng)址:http://graduate.cqu.edu.cn/mis/recruit_index2.jsp)。
1.復試時間安排
3月17日上午8:30~12:00到主教樓1910報到。請帶齊復試所需要的資格審查材料。同時收取復試費:150元/每人,同等學力考生(含本科結業(yè)生、成人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再加收加試課程的考試費100元。
3月17日 下午14:30~16:30 專業(yè)綜合筆試(考試教室:報到見通知);
3月18日 上午8:30~11:30 心理測試、專業(yè)外語翻譯及外語口試(考試教室:報到見通知);
3月19日 上午8:30開始綜合面試 (分組及時間地點在3月18日通知);
3月20日 上午10:00在主教19樓公布復試成績。
2.復試資格審查收取材料
① 復試通知書(網(wǎng)上下載);
② 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 畢業(yè)證書與學位證書(應屆生須帶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 一張1寸免冠照片(體檢用);
⑤ 考生大學期間的成績單(應屆本科畢業(yè)生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非應屆生加蓋檔案所在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⑥ 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關證明材料。
⑦ 學籍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準考證載明或手機短信通知須進行學籍學歷認證的考生),且此類考生還需在2015年3月13日前提供教育部學信網(wǎng)出具的學籍學歷認證報告到研招辦,否則不得參與復試。
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對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一經核實將取消復試資格、錄取資格(已復試的考生)或學籍(已入學的考生),責任由考生自負。
3. 復試成績計算方法
復試由學院統(tǒng)一組織,由筆試和面試組成,復試內容包括:專業(yè)筆試(滿分100分),面試(專業(yè)綜合素質和能力面試100分),外語(聽力口語、專業(yè)翻譯50分),合計滿分250分,原則上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考生的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進行加權作為考生的最終錄取成績(初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
① 面試分數(shù):考生面試成績=考生面試平均分數(shù)-[每組平均分數(shù)-(∑每組平均分數(shù)÷組數(shù))]。
考生面試平均分數(shù)=∑面試專家打分÷面試專家人數(shù)
② 復試成績=(專業(yè)筆試+外語成績+面試成績)÷2.5<60為不合格。
③ 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2.5×40%
4.專業(yè)筆試考題分自動化專業(yè)基礎綜合考試、復變函數(shù)與常微分方程二組。其中自動化專業(yè)基礎綜合考試(含經典控制理論、嵌入式技術、電子設計自動化應用技術、運動控制、計算機控制技術);考生在報到時可以進行選擇,兩組考生的成績需按照每組考生平均成績相同的原則進行折算。
5.英語口語測試按學校規(guī)定執(zhí)行,考生成績按照每組平均分相同的原則進行折算。
6.考生專業(yè)面試分6個面試小組進行,6組考生成績按照平均分相同的原則進行折算。
7.復試環(huán)節(jié)其他事宜安排按照學校研究生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8.考生按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加權計算得到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復試面試成績、復試筆試成績、復試英語成績按二.3.③計算)。
9.學術型及專業(yè)學位兩類考生分別獨立排名。依次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名。
三.錄取
1. 第一步:招生領導小組根據(jù)學術型考生、專業(yè)學位考生綜合排名確定全學院合格考生(比例1:1),第二步:合格考生錄取或院內調劑,第三步:合格考生填報導師團隊,第四步:導師團隊完成與學生的雙向選擇。
2. 專業(yè)錄?。喝鐚W院全日制專業(yè)學位部分專業(yè)報考生源不足,可從學術型碩士研究生中調劑錄?。▽I(yè)學位不得向學術型調劑)。根據(jù)考生志愿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進行院內調劑。
3. 導師/團隊錄取:導師和學生按照雙向選擇的原則確定錄取關系和最終錄取的專業(yè),其中:學碩按導師或團隊進行錄取,專碩按團隊錄取。
4.每名導師錄取的人數(shù)不能超過自己的招生指標限額。
四.公示
在學院網(wǎng)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五.其他
復試成績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者、體檢結果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
資格審查未通過者不予復試和錄取。
六.本細則由自動化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自動化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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