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據《云南省州市以上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試行辦法》(云廳字〔2008〕12號)的規(guī)定,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省司法廳決定公開選調10名公務員到廳機關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的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公開選調的崗位及人數(shù)
(一)辦公室3名;
(二)律師工作處1名;
(三)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1名;
(四)社區(qū)矯正工作管理處1名;
(五)公證工作處1名;
(六)法制宣傳處1名;
(七)計劃財務裝備處1名;
(八)審計處1名。
三、公開選調的范圍
(一)辦公室、社區(qū)矯正工作管理處、計劃財務裝備處所設崗位面向云南省各級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云南省司法行政系統(tǒng)基層單位選調;
(二)律師工作處、公證工作處、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法制宣傳處、審計處所設崗位面向云南省司法行政系統(tǒng)基層單位選調;
(三)云南省司法行政系統(tǒng)基層單位包括:省監(jiān)獄局、勞教局直屬基層單位;各州(市)、縣(市、區(qū))司法局;各州(市)勞教所。
四、公開選調的條件
(一)具有在職公務員身份,并任主任科員及其以下職務(含正、副科級領導職務);
(二)思想政治素質好,黨性觀念強,事業(yè)心責任感強,團結同志,清正廉潔;
(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無違法違紀行為和任何不良紀錄;
(四)具有國民高等教育大學本科及其以上學歷;
(五)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其以上等次;
(六)身體健康;
(七)具有選調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云南省司法廳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崗位要求說明書》。
五、公開選調的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2010年
11月15日至11月20日止。
2、資格審查,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將報名數(shù)據反饋省司法廳,由省司法廳負責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間:2010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
3、準考證采取網絡下載打印的方式進行,審查合格的考生通過報名序號、身份證號查詢、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2010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
4、網絡報名和準考證下載打印網址:www.ynrsksw.cn、www.ynrsks.cn、www.ynrsksw.net,三個網站中任意一個。
5、選調職位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shù)的比例低于1:5,將取消該職位的選調。
(二)筆試、資格復審和面試
1、筆試采用閉卷的方式進行。
(1)考試科目:《綜合知識測評》和《申論》。
(2)考試內容:司法行政工作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近年來中央及我省關于司法行政工作改革發(fā)展的重大決策部署、哲學、經濟學、行政管理、公文寫作基礎知識、時事政治等。
(3)考試題型:
《綜合知識測評》全部為客觀性試題;
《申論》為主觀性試題。
(4)考試時間:
《綜合知識測評》12月4日上午9:00—11:30;
《申論》12月4日下午14:00—16:30。
(5)考試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每科滿分100分,總分200分。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15天內,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云南考試網和省司法廳政府信息公開網公布。
2、資格復審
(1)由省司法廳在面試前15天確定具體時間和地點,對進入面試人員的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時,由于考生面試棄權及資格復審不合格致使該崗位達不到面試比例的,按該崗位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根據筆試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xiàn)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結束后,當天公布面試成績。
(四)考察和體檢
1、參考人員的總成績由筆試和面試成績加權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根據總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若總成績最后一名出現(xiàn)并列,則并列進入體檢。體檢人員名單在面試結束后在省司法廳政府信息公開網公布。
2、體檢在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由參考人員自行承擔。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棄權。
3、體檢合格后確定為考察對象,體檢不合格者和自動棄權者,從應聘該崗位的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省司法廳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實地考察,重點考察德、能、勤、績、廉等內容。
(五)確定人選和公示
1、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提出擬選調人員名單,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后,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省司法廳政府信息公開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2、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六、選調紀律
(一)嚴格按照《云南省州市以上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試行辦法》執(zhí)行。
(二)凡填報及提供虛假信息的參考人員,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并向參考人員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通報。
(三)省司法廳紀委、監(jiān)察室負責對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確保公開選調工作公正、公平、公開。
咨詢電話:
0871—4189061(云南省司法廳政治部人事警務處)
聯(lián)系人:閆宇
監(jiān)督電話:
0871—4189072(云南省司法廳監(jiān)察室)
聯(lián)系人:王志強
附件:《云南省司法廳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崗位要求說明書》
云南省司法廳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
云南省司法廳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崗位要求說明書
序號 | 選調部門 | 崗位工作簡介 | 選調人數(shù) | 性別要求 | 年齡要求 | 學歷要求 | 學科要求 | 工作年限要求 | 選調條件 |
1 | 辦公室(信息督辦科) | 從事信息網絡建設 | 1 | 不限 | 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 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 理工學 | 2007年12月1日前參加工作,一般應具有3年以上從事信息工程和網絡技術工作經歷。 | 熟悉信息工程和網絡技術,有從事網絡、計算機安全和維護工作經驗。 |
2 | 辦公室(秘書科) | 從事文秘工作 | 1 | 不限 | 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 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 文史體育哲學 | 2007年12月1日前參加工作,一般應具有3年以上從事機關文秘工作經歷。 | 熟悉文秘工作,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有從事機關行政工作經驗。 |
3 | 辦公室(信訪科) | 從事信訪工作 | 1 | 男 | 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 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 政法學 | 2007年12月1日前參加工作,一般應具有3年以上從事機關信訪工作經歷。 | 熟悉信訪工作,有從事接待、處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工作經驗。 |
4 | 律師工作處 | 從事律師管理工作 | 1 | 不限 | 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 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 政法學 | 2007年12月1日前參加工作,一般應具有3年以上從事司法行政工作經歷。 | 熟悉法律服務工作,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和組織協(xié)調能力,有從事法律服務工作經驗。 |
5 | 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 | 從事法律援助管理工作 | 1 | 不限 | 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 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 政法學 | 2007年12月1日前參加工作,一般應具有3年以上從事司法行政工作經歷。 | 熟悉法律援助工作,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和組織協(xié)調能力,有從事法律服務工作經驗。 |
序號 | 選調部門 | 崗位工作簡介 | 選調人數(shù) | 性別要求 | 年齡要求 | 學歷要求 | 學科要求 | 工作年限要求 | 選調條件 |
6 | 社區(qū)矯正工作管理處 | 從事社區(qū)矯正管理工作 | 1 | 不限 | 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 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 文史體育哲學 | 2007年12月1日前參加工作,一般應具有3年以上從事鄉(xiāng)鎮(zhèn)、街道、社區(qū)管理工作經歷。 | 熟悉基層社區(qū)工作,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和組織協(xié)調能力。 |
7 | 公證工作處 | 從事公證管理工作 | 1 | 不限 | 197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 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 政法學 | 2005年12月1日前參加工作,一般應具有5年以上從事司法行政工作經歷。 | 熟悉法律服務工作,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和組織協(xié)調能力,有從事法律服務工作經驗。 |
8 | 法制宣傳處 | 從事法制宣傳工作 | 1 | 不限 | 197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 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 政法學 | 2005年12月1日前參加工作,一般應具有5年以上從事司法行政工作經歷。 | 熟悉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和一定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 |
9 | 計劃財務裝備處 | 從事財務工作 | 1 | 不限 | 197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 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 經濟與管理 | 2005年12月1日前參加工作,一般應具有5年以上從事機關財務管理工作經歷。 | 熟悉財務、物資和技術裝備管理制度,有從事預決算、財務管理、政府采購工作經驗。 |
10 | 審計處 | 從事審計工作 | 1 | 女 | 197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 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 經濟與管理 | 2005年12月1日前參加工作,一般應具有5年以上從事司法行政工作經歷。 | 熟悉司法行政系統(tǒng)審計工作,有從事過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經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