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2014年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接收安置單位對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不按規(guī)定安排上崗該怎么辦?
答:《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38條規(guī)定,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單位未按照規(guī)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崗的,應當從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開出介紹信的當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平均工資80%的標準逐月發(fā)給退役士兵生活費至其上崗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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