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加大競爭性選拔干部力度,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視野,把各類優(yōu)秀人才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根據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關于2010年面向社會公開選拔領導干部的通知》(云組電明〔2010〕79號)精神,經中共石屏縣委研究決定,在全縣范圍內公開選拔5名副科級領導干部?,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選職位
中共石屏縣委辦公室副主任1名、石屏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1名、中共石屏縣委宣傳部副部長1名、中共石屏縣委黨校副校長1名、石屏縣財政局副局長1名。
二、公選范圍
縣屬黨政群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和省、州駐石屏單位符合條件的公務員、事業(yè)干部和企業(yè)經營管理人員均可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三、資格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報名參選人員必須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
(二)資格條件:報名參選人員必須符合職位要求,并同時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須擔任科員職務滿1年(2009年6月30日前任職),在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報名人員,也應具備相應工作經歷和資歷。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
3、屬于提拔為副科級人選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屬于同級別的,年齡不限。身體健康。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2007年以來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和不稱職記錄的;2007年以來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受過刑事處罰的;正在被紀檢監(jiān)察機關調查的。
(三)職位要求:
1、中共石屏縣委辦公室副主任:具有較強的政策水平和寫作能力;具有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和溝通能力;具有一定的分析問題、研究問題的能力;有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熟悉機關工作基本程序,有一定的辦公室管理經驗;中共正式黨員。
2、石屏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熟悉機關工作基本程序,有一定的辦公室管理經驗;有一定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和文字寫作能力,具有較強的綜合協(xié)調能力和服務意識。
3、中共石屏縣委宣傳部副部長:具有較強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思想政治工作經驗;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和組織協(xié)調能力;具有較強的口頭表達能力和寫作水平;中共正式黨員。
4、中共石屏縣委黨校副校長:熟悉黨校教育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具有較強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文字、口頭表達能力;有一定的教育教學工作實踐經歷和基層工作經驗;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能力和組織領導能力;中共正式黨員。
5、石屏縣財政局副局長:熟悉國家財政稅收政策、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從事過財政稅務工作或具備相關專業(yè)知識。
三、公選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0年7月21日至7月31日。
2、報名地點
縣公選辦和各鄉(xiāng)鎮(zhèn)黨委。
3、報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個人自薦和組織推薦的方式進行。每人只能在公布的職位中選擇填報一個職位。報名時須填寫《云南省2010年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和《紅河州公開選拔領導干部誠信承諾書》,交驗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任職通知或職務聘書,以及所報職位要求的其他證件的原件,并提交上述證件的復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報名者必須如實申報和填寫本人有關情況,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4、資格審查
縣公選辦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符合任職條件的人員,合格者發(fā)放準考證。經資格審查合格參加筆試的人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0:1。凡獲準參加筆試的人數不足10人的職位,該職位不再進行公開選拔,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公開選拔的職位。
5、公開推薦
在縣公選辦的組織領導下,報名人員所在單位于8月5日前召開會議,對初審通過的人選進行公開推薦。參加會議推薦人員參照個別提拔科級領導干部推薦人員范圍確定。推薦時要注意引導參會人員綜合考慮推薦人選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尤其是要把好政治素質關,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有本事、作風過得硬、群眾信得過的干部推薦出來參加公推公選考試。在民主推薦的基礎上,由報名人員所在單位審查確定參加筆試的初步人選。
(二)統(tǒng)一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以《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為依據,主要測試應試者勝任選拔職位應具備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和專業(yè)知識的掌握程度,特別是運用有關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領導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
筆試評卷由省“公選”辦統(tǒng)一組織實施。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照面試人選與選拔職位職數5: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并在新聞媒體上公布。
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在領導能力素質和個性特征等方面對選拔職位的適應程度,突出檢測應試者解決崗位工作中實際問題的履職能力。
面試小組由領導干部、專家、組織人事干部和“兩代表一委員”組成。同時,邀請部分干部群眾代表旁聽。面試成績當場向各參考人員進行公布。
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各占50%加權計算考試綜合成績,并通知本人。
筆試時間暫定2010年8月下旬,面試時間暫定2010年9月下旬,地點均設在石屏縣(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根據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按每個職位職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3名體檢人員,若最后一名有多人考試綜合成績相同,則成績相同者均進入體檢。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的,按照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四)組織考察
縣委組成干部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結果進行量化評分,并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和考察分別占40%和60%的權重比例,提出該職位人選的排名順序,并進行公布。
組織考察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分級負責組織實施。考察組依據干部選拔任用條件和選拔職位的要求,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考察,注重考察政治業(yè)務素質、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疾鞂ο笮璋匆?guī)定填報《黨政領導干部考察人選個人有關情況報告書》。
考察組根據筆試、面試、考察情況,結合選拔職位的要求,提出該職位人選的使用建議。
(五)研究決定
根據考試、考察情況和具體職位要求,縣委組織部研究提出各職位的擬任人選建議方案,根據中央《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guī)定》,經縣委常委會集體討論,認為某一職位的3名考察對象均不合適,該職位可空缺。
(六)公示和任用
1、任前公示
對縣委確定的擬任人選,在擬任人選所在單位和石屏電視臺、石屏信息網、石屏組工信息網上同時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的監(jiān)督。公示結果影響其任職的,取消任職資格,所空缺名額從同一職位的其他考察對象中研究確定。公示時間7天。未發(fā)現影響任用問題的,辦理任職手續(xù)。
2、公布公選結果
全省各職位選拔結果經省“公選”辦匯總后在省內主要新聞媒體公布,州“公選”辦在紅河日報、紅河電視臺、紅河人民廣播電臺、《紅河黨建》網公布紅河州公開選拔結果,縣“公選”辦在石屏電視臺、石屏信息網、石屏組工信息網公開選拔結果。
3、辦理任職手續(xù)
公示后,對未發(fā)現影響任用問題的人選,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任職手續(xù)。屬于提拔任用的,進行廉政知識考試。對此次公開選拔任用的干部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享受同級領導干部待遇,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辦理正式任職手續(xù),不勝任的,按原職級另行安排工作。
五、紀律和監(jiān)督
根據《公開選拔暫行規(guī)定》有關要求,本次公開選拔工作必須遵守以下紀律:
(一)確保公開、公平、公正,不準事先內定人選;
(二)嚴格按照公開選拔工作方案規(guī)定的內容和程序操作,不準在實施過程中隨意更改;
(三)報考人員要自覺遵守公開選拔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不準弄虛作假,搞非組織活動;
(四)有關單位要客觀、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對象的真實情況,不得夸大、隱瞞或者歪曲事實;
(五)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紀律,特別要嚴格執(zhí)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準泄露考試試題、評分情況、考察情況、黨委(黨組)討論情況等。
本次公開選拔工作,實施組織監(jiān)督、群眾監(jiān)督、社會監(jiān)督和輿論監(jiān)督,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公選實行全程監(jiān)督。對在公開選拔工作中的違紀行為,干部、群眾可以向上級組織部門及紀檢(監(jiān)察)機關檢舉、申訴。受理機關按照有關規(guī)定認真核實處理。在公開選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泄露機密等行為,經調查情況屬實的,嚴肅依法查處。
六、其它
(一)本次“公選”工作在省委組織部的指導下,在州委、縣委的領導下進行。
(二)本《公告》由縣“公選”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三)縣公選辦(設在縣委組織部)和各鄉(xiāng)鎮(zhèn)黨委設立報名點,符合條件的人員均可到縣公選辦或鄉(xiāng)鎮(zhèn)報名點報名。
(四)《云南省2010年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公選公告》、《紅河州公開選拔領導干部誠信承諾書》可登陸石屏組工信息網下載和查閱。網址:http://www.spzgxx.net。
咨詢電話:4850154。
2、紅河州公開選拔領導干部誠信承諾書
石屏縣公開選拔副科級領導干部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