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申請教師資格的程序是什么?
答: 根據(jù)《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教師資格申請的大致過程是: (1)了解信息階段 了解教師資格申請和認定的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因為我省教師資格認定一般是每年兩次,上半年是面向應屆師范類畢業(yè)生認定,下半年是面向社會認定。每次受理有一定的期限,過了這個期限就不再受理。而且,申請教師資格要準備一系列的材料,所以了解信息的有關工作做得越早、越細越好,以免錯過時機或浪費時間。 (2)準備材料階段 在了解了教師資格的有關法律規(guī)定,明確了自己已經(jīng)具備的條件適合申請認定何種教師資格,明確了受理自己申請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后,申請人就可以到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領取《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體檢表》等有關材料,并開始進行如下準備工作: ①按照要求認真填寫《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②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工作單位做思想品德鑒定,請他們按表中的要求填寫相應的內(nèi)容,并加蓋公章,由您本人連同其他有關材料一起送到受理您申請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 ③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體檢醫(yī)院進行體格檢查,并按要求填寫《體檢表》。 ④到當?shù)亟逃姓块T和語言文字工作機構共同組織的普通話水平測試機構進行測試,獲取相應等級(二級乙等其及以上)的普通話證書。 ⑤準備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戶籍證明等有關材料。 ⑥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還需參加全省統(tǒng)一的“教育理論考試”并取得合格證書。 (3)申請階段 在上述條件具備、有關材料準備齊全后,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到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其中,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和自考、成招類師范專業(yè)畢業(yè)人員,須參加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教學技能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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