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請進入面試的考生于2010年6月27日上午8:30前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崗位招聘條件要求提供的其它相關證書(證件)以及服務單位、服務主管部門審核并簽章的《定向招聘應聘人員情況審核表》到州民族中學教學樓四樓進行資格復審。
2010年6月27日上午8:30前。考生們好多在26號就去資格復審了,但找不到審核人員的蹤影。你所指的時間存在歧義,到底是單27號這天早上嗎?還是27號前,25、26、也算27號前啊。也不說清楚具體審核時間是幾點到幾點。如果不會安排可以參考其他州市的面試公告。這是有關人事、前途問題,不可兒戲,像這樣正式的通知應該審核過再發(fā)布吧。
雖然人不免會犯錯,我們也該有一顆寬容的心。但針對這樣的資格復審是一個嚴重的問題。你不清楚我們考生都是在崗人員嗎?一個個害怕趕不上資格復審都請假提前趕到大理,但來到又找不到你們,打不通電話(盡管今天是周六,但緊急時刻也該有個人在辦公室值班,給我們個明確的回復吧)提前到的還要白白浪費一天行程、一天時間、一天伙食費、一天住宿費,也許在你還不了解三支一扶、村官的待遇、特崗還稍微好一點(但現(xiàn)在是期末考試階段,多請一天假對他們也是不利的。)
都是為前途而奔波,如此也無奈了。只希望寫公文的人員以后細心點,別人也省點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