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及駐滄有關單位人事科:
根據河北省人事考試局、河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中心《關于做好2014年度全國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冀人考發(fā)[2014]45號)文件要求,為做好2014年度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定于10月18、19日舉行,考試地點分別設在石家莊市、唐山市和秦皇島市。報考人員在網上填報信息時按照工作單位屬地原則選擇“考區(qū)”,其中選擇“考區(qū)”為唐山、滄州、廊坊、承德的報考人員,考試地點統一設在唐山市;選擇“考區(qū)”為秦皇島的報考人員,考試地點統一設在秦皇島市;選擇 “考區(qū)”為石家莊、邯鄲、邢臺、保定、張家口、衡水的報考人員,考試地點統一設在石家莊市。
二、全省統一采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的方式組織報名,時間為:7月18日至8月5日17時30分,河北省人事考試網網址是:www.hebpta.com.cn。2014年起,全省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8月15日17時30分。
報考人員按要求在網上填報報考信息,上傳近期照片,保存提交,照片審核通過后即可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持打印的報名表2份(在每張報名表右上角粘貼一張備用照片)和相關證件(學歷證、學位證、從事房地產經紀業(yè)務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于8月4-6日到滄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房地產管理科(建業(yè)大廈1219房間)進行報名資格初審,相關材料要求審查原件,報名表、部分科目免試表和證件復印件要有審查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忌鷪竺牧嫌墒凶》亢统青l(xiāng)建設局匯總后,于8月8日到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通過人員,務必于8月11日- 15日17時30分,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聯卡進行網上繳費。
網上繳費完成后,請報考人員務必重新登錄并在[詳細信息]欄目中查看“繳費狀態(tài)”。若顯示“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若顯示“尚未繳費”,請及時聯系銀聯電子支付客服電話95534-6。
符合部分科目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時,還須提交部分科目免試表(附件1)2份和相關免試材料(學歷證、學位證、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從事房地產經紀業(yè)務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試表可從網站下載,手工填寫即可。
報考人員須按照如下要求準備報名材料:報名表、部分科目免試表、工作年限證明及有關證件復印件均須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同時要有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負責人員簽字;工作年限證明采用“制式證明”(附件2,可從報名網站下載);若工作年限需將在不同單位工作年限累計方符合報考條件,則須分別開具工作年限證明;報名表相關材料復印件與部分科目免試表相關材料復印件,各自單獨準備,不合并使用。
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今年考試實行網上打印準考證,考試機構不再制發(fā)。自10月11日起至考試開始,報考人員可登錄網站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
三、凡符合《關于印發(fā)〈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yè)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和〈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fā)[2001]128號)文件規(guī)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2014年度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人員,暫不需要提交房地產經濟人協理從業(yè)資格證書。
四、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忌鷳紩r應自備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荚嚬芾頇C構要為考生統一準備草稿紙。
五、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具備能力的具體要求,請查閱《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大綱》。
六、根據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有關規(guī)定,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筆試費每人每科63元。
七、相關要求
(一)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7]78號)和《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116號)精神,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qū)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在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
為便于統計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專業(yè)技術人員參加相應考試的情況,各單位在上報報名人員信息時,應準確填寫“國籍(地區(qū))”欄目信息。
(二)考生進入考場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移動電話等通訊設備;已帶入考場的要切斷電源,并與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帶至座位。
(三)考生進入考場,監(jiān)考老師要仔細核查準考證和身份證,并指導考生在答題卡或答題紙的指定位置正確填涂準考證號和姓名。監(jiān)考人員應在考場記錄單上認真填寫缺考人員的姓名和準考證號,并在對應答題卡上填(涂)寫缺考人員的姓名、準考證號和缺考標志。監(jiān)考人員不得將“缺考”或“違紀”章加蓋于答題卡填涂信息的區(qū)域內,以免影響閱讀答題卡。
(四)對違反考試紀律和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12號)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八、考試結束后將對考試答題信息進行雷同監(jiān)測,如被認定為雷同試卷,將取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含抄襲人和被抄襲人)。
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等作弊行為,并且防范他人抄襲,杜絕試卷雷同。
九、全省職稱考試工作監(jiān)督舉報電子信箱:hebzcks@126.com。
滄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二○一四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
1、2014年度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部分科目免試表
易賢網溫馨提示:
《 2014年度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部分科目免試表》、《從事房地產經紀業(yè)務工作年限證明》來源于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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