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北海市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等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北海市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選調生)體檢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檢人選
招錄機關根據(jù)計劃錄用人數(shù)與體檢人選1∶1的比例,按照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合格總成績(含照顧加分)+面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綜合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時,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科目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烈士和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在成績相同時優(yōu)先。
具體人選由招錄單位負責通知,并由招錄單位發(fā)放體檢通知書。
二、體檢時間及集中地點
體檢時間:2014年7月17、18日
集中地點:北海市第一中學解放路校區(qū)正門(北海市北部灣路與文明路交匯處,國通大廈旁)。
集中時間:2014年7月17日或18日上午7:30前(詳見體檢通知書)
三、體檢項目和標準
體檢在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對一般錄用職位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桂人發(fā)〔2005〕2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桂人社發(fā)〔2010〕29號)及《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人民警察等招錄職位,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桂人社發(fā)〔2010〕232號)、《關于司法行政部門醫(yī)學、心理矯正類職位視力項目執(zhí)行標準的復函》(國公綜函〔2013〕13號)和《關于公安機關看守所獄醫(yī)職位錄用體檢視力項目執(zhí)行標準的復函》(國公綜函〔2013〕20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按照《做好我區(qū)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322號)等文件精神組織實施。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當日、當場復檢按照自治區(qū)制定的操作規(guī)程組織實施。當日、當場復檢只能進行1次,仍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項目,不再擇日進行復檢。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項目的不合格結論有疑問時,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書面申請,經(jīng)批準后安排復檢。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復檢。
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四、考生須知
(一)參加體檢的考生必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紙質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體檢通知書于體檢當天上午7︰30前到達指定的集中地點,并配合做好簽到、身份核驗等工作。當天上午8︰00前未到達集中地點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過后不再補體檢。
(二)體檢費由醫(yī)院按規(guī)定收取(約300元),費用由考生自理,請考生自備零錢。體檢時請交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一張。
(三)為準確反映考生身體的真實狀況,確保體檢順利進行,請仔細閱讀并理解以下事項:
1.體檢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飲酒,避免劇烈運動。體檢當天須進行采血、B超等檢查,請在受檢前禁食8—12小時。
2.考生簽到前須將所攜帶的手機等通訊工具關閉或置于靜音狀態(tài)后交給工作人員統(tǒng)一保管,并簽字確認;體檢結束后方可領取。拒不交出或隱瞞不交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即作違紀違規(guī)處理。
3.已經(jīng)懷孕或疑似懷孕的考生應在體檢前及時向體檢實施機關報告,經(jīng)體檢實施機關安排的早孕檢查確診懷孕的,暫緩體檢,待孕期結束可以進行婦科和X光等項目檢查時再按照有關程序組織體檢。已經(jīng)懷孕或疑似懷孕的考生在體檢前不主動告知體檢實施機關懷孕情況的,由此產(chǎn)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按要求如實填寫《公務員體檢表》中的個人信息并配合體檢醫(yī)務人員進行體檢。有手術史的還須提供《出院小結》。體檢時應放松心情,不要過于緊張(精神緊張可能會對血壓、心電圖、心率檢查造成影響)。
5.體檢當天應衣著寬松,不應穿印字、印花和有各種裝飾物的衣服。女性考生最好不要穿連衣裙、連褲襪。
6.留取尿標本時,請盡量在尿脹時取中段尿液。女性受檢者月經(jīng)期間請勿做婦科及尿液檢查,待經(jīng)期完畢后再補檢。
7.婦科檢查前請排空小便,未婚女性只需肛檢。
8.近視者請自備眼鏡。
9.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當日、當場復檢項目的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的30分鐘內提出復檢申請。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復檢。當日、當場復檢的結論得出后,不能擇日或另選其他醫(yī)療機構進行復檢,體檢結果以當日當場復檢結論為準。
10.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11.嚴禁打聽體檢醫(yī)療機構、體檢醫(yī)務人員、體檢編號等保密信息。體檢結果由體檢實施機關告知考生,不允許個人查詢體檢結果。
12.體檢表中所列項目都要檢查,不得漏檢、棄檢??忌谝?guī)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
13.考生分組進行體檢,體檢過程中,考生必須服從本組工作人員的指揮,自覺遵守公共秩序,不得擅自離組,未經(jīng)批準,不得與體檢工作人員以外的人員聯(lián)系。采血、B超檢查后,由工作人員統(tǒng)一組織本組人員吃早餐。體檢結束后,本組集中宣布解散后才能離開。
14.根據(jù)《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的有關規(guī)定,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由體檢實施機關給予不予錄用的處理;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本次錄用資格并由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15.體檢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及時與體檢實施機關工作人員聯(lián)系。
中共北海市委組織部
北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7月11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公務員考試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