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區(qū)第二初級中學是港南區(qū)新建的一所區(qū)直公辦學校,該項目是市委、市政府向廣大市民承諾要辦好的實事之一,是港南區(qū)委、區(qū)政府為民辦實事十大工程之一,是解決港南區(qū)城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入學難問題的民心工程。該校座落于江南城區(qū)同濟大道西側,江二路以北,占地85.9畝。目前,該校各類設施已按自治區(qū)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的要求基本建設完善,有教學綜合樓1棟,常規(guī)教學樓2棟,實驗樓1棟,男、女生公寓各1棟,食堂1棟,教工周轉房2棟,400米跑道足球場1個,籃球場5個,羽毛球場7個。今年秋季期計劃招生4000人,劃分80個教學班、每班50人。為推進教育均衡協(xié)調發(fā)展,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建立有利于優(yōu)秀人才脫穎而出的競爭激勵機制,進一步深化我區(qū)教育系統(tǒng)內部人事制度改革,參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區(qū)實際,經研究,決定在港南區(qū)第二初級中學試行校長、副校長、教導主任、政教主任競聘上崗制度,實行任期目標管理。為做好本次競聘工作,特制定本簡章。(以下稱《簡章》)
一、競聘職位和職數
(一)校長1名;
(二)副校長3名;
(三)教導主任、政教主任各1名。
二、競聘原則
(一)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任人唯賢、德才兼?zhèn)涞脑瓌t;
(三)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
三、競聘范圍
校長面向貴港市港北區(qū)、港南區(qū)和覃塘區(qū)學校,副校長、教導主任、政教主任面向港南區(qū)中小學。
四、競聘條件和資格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良好的品德修養(yǎng),有一定的教育理論水平。
2、熱愛黨的教育事業(yè),忠于職守,有正確的辦學思想,具有改革創(chuàng)新精神。
3、有較強的業(yè)務素質和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作風民主,有團結協(xié)作精神。
4、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身心健康。
(二)競聘資格
1、校長
(1)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具有中學教師資格證及中學一級教師以上職稱;
(2)擔任過中學校長滿3年以上或任中學副校長滿4年以上;
(3)近三年來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4)年齡男性在50周歲以下(1964年7月1日后出生),女性在45周歲以下(1969年7月1日后出生)。
2、副校長
(1)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具有中學教師資格證及中學一級教師以上職稱;
(2)擔任過中學副校長2年以上或任中學中層領導職務滿3年以上;
(3)近三年來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4)年齡在50周歲以下(1964年7月1日后出生)
3、教導主任、政教主任
(1)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具有中學教師資格證及中學一級教師以上職稱;
(2)擔任過中學中層領導職務滿2年以上或年級主任3年以上;
(3)近三年來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4)年齡在50周歲以下(1964年7月1日后出生)
五、競聘程序和辦法
(一)宣傳動員
5月23—26日該《簡章》在貴港市教育網、港南教育網公布,在《貴港日報》刊登,在貴港電視臺播放,廣泛宣傳。
(二)競聘報名
凡符合競聘條件的均可自愿報名。競聘人員請于5月27日―6月4日到港南區(qū)教育局人事股辦理報名手續(xù)。報名時須提交材料:身份證、學歷證、中學教師資格證、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校長上崗證、學校領導任命文件、骨干教師證、近三年年度考核文件,近五年來獲得的榮譽證、教育教學成果獎狀(驗原件并交1份復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并填寫競聘上崗報名表一式兩份,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三)資格審查
由競聘工作領導小組抽調港南區(qū)教育局、區(qū)監(jiān)察局、區(qū)人社局等部門有關人員組成資格審查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競聘人選。
(四)核定綜合素質分(滿分100分)
由競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有關人員核定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分:
1、學歷分:研究生、本科畢業(yè)分別記20分、15分。
2、職稱分:高級、中級職稱分別記20分、15分。
3、榮譽分:近五年來榮獲省部級、地市級、縣區(qū)級先進教育工作者、優(yōu)秀教師、師德標兵分別記20分、15分、10分。本項滿分為20分。
4、骨干教師分:獲自治區(qū)級、地市級骨干教師分別記20分、15分。
5、教學成果分:近五年來參加教育教學比賽(含中高考)獲省部級、地市級、縣區(qū)級分別記20分、15分、10分。本項滿分為20分
(五)面試(100分)
1、時間:2014年6月14日
2、地點:木松嶺學校
面試采取個人演講與現(xiàn)場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演講。演講滿分為60分。演講內容(待定)。準備時間30分鐘,演講時間:競聘校長職位在10分鐘以內,其余職位在8分鐘以內。
2、答辯。競聘者對評委提出的問題進行現(xiàn)場答辯,答辯滿分為40分。
演講內容、評分標準、答辯題目由競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制訂。競聘工作領導小組聘請7名主評委、30名群眾評委(以“兩代表一委員”為主),對競崗者的演講和答辯現(xiàn)場賦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平均后為該項得分。主評委分占70%,群眾評委分占30%。
(六)確定考核人選
按照各人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被考核人員。競聘工作領導小組通過民主測評、談話、調閱檔案材料等方式考核擬聘人員的政治素質、工作態(tài)度、工作能力、遵紀守法和計生等方面有關情況,確定擬聘人選。
競聘總成績=(演講得分+答辨得分)×70%+綜合素質得分×30%
(七)公示
在港南教育網和港南區(qū)教育局對擬聘任人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八)聘任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港南區(qū)教育局與所聘任的校領導簽訂一年期試聘合同。試聘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簽訂正式聘任合同,合同期為兩年,對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正式聘任后,試聘期限計入其任職總時長。
六、競聘工作紀律
(一)競聘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競聘資格,情況嚴重的依據有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1、偽造學歷、專業(yè)技術職務、虛報年齡的;
2、誹謗、誣告其他競選人的;
3、拉攏、賄賂或威脅、恐嚇招聘考核人員和教職工的;
4、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的。
(二)競聘領導小組成員和工作人員如舞弊、造假、受賄、工作失職等造成不良影響,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通報批評、警告、記過等處分,情節(jié)嚴重者交紀檢或司法機關查處。
七、時間安排
(一)宣傳動員:5月23一26日
(二)報名及資格復審:5月27日一6月4日
(三)面試:6月14日
(四)考核和公示:6月15一23日
(五)聘任:6月24一30日
本《簡章》解釋權歸港南區(qū)第二初級中學領導競聘工作領導小組。
港南區(qū)第二初級中學領導競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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