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學2014年插班生招生章程(本科) | ||
一、學校全稱 | 上海海事大學 | |
二、就讀校址 | 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海港大道1550號 | |
三、層次 | ■ 本科 □ 高職 □ ???/TD> | |
四、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yè)技術學校 | |
五、分專業(yè)招生人數(shù)及有關說明 | 2014年招生總計劃80人,具體分布如下:專業(yè)名稱 計劃數(shù) 科類航運管理 10 文理兼收物流管理 20 限招理工物流工程 10 限招理工交通工程 10 限招理工法學(海商法) 15 文理兼收經濟學類(大類招生) 15 文理兼收注: 1.每個考生只能報考一所學校,填報我校一個專業(yè); 2.限招理工的專業(yè),只有高考理科考生可以報考;文理兼收的專業(yè),高考文科和理科考生均可報考。 | |
六、專業(yè)培養(yǎng)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限招英語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不設男女生比例 | |
八、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體檢標準執(zhí)行。 | |
九、錄取規(guī)則 | 1.筆試科目為高等數(shù)學和英語,每門考試科目的滿分值為150分。 2.根據(jù)筆試成績,按照不超過150%的比例確定面試名單。 3.面試不合格者將不予錄取,合格資格線由招生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4.按照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確定綜合成績,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擇優(yōu)錄取,同分情況下,優(yōu)先錄取面試成績優(yōu)秀的考生。 | |
十、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按轉入專業(yè)2014年秋季入學本科學生收費標準,一般專業(yè)每生每學年5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特殊(熱門)專業(yè)6000元/學年(滬價行【2000】第120號)。 |
住宿費標準 | 1200元/人·年(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 | |
報名考試費標準 | 報名費:14元/人,考試費:26元/科(滬價費【2002】8號、滬財預【2002】8號) | |
十一、頒發(fā)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上海海事大學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達到畢業(yè)要求,頒發(fā)上海海事大學本科畢業(yè)證書 | |
十二、聯(lián)系電話 | 咨詢熱線:021-38284378 | |
十三、投訴監(jiān)督電話 | 監(jiān)察處電話:38284080 | |
十四、網址 | http://www2.shmtu.edu.cn/admission | |
十五、資助學生政策 | 學校認真執(zhí)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guī)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guī)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積極爭取和吸納社會、團體、企業(yè)、好心人等多種校外資源來校設立獎助幫困基金。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六、其他須知 | 1.報名條件 2013年入學的上海市全日制計劃內招生的普通本科高校在讀一年級學生,大學一年級所修課程全部及格,且符合上海市教委其他關于插班生招生的相關規(guī)定。 2.網上報名考生于4月20日至5月10日登陸我校招生信息網填寫個人資料,生成上海海事大學2014年插班生考試報名表并打印。網址:插班生報名入口 3.現(xiàn)場確認現(xiàn)場確認時間:2014年5月17日9:00~14:00 現(xiàn)場確認地點:上海市臨港新城海港大道1550號,上海海事大學新校區(qū) 第二教學區(qū)門廳。現(xiàn)場確認所需材料(1)上海海事大學2014年插班生考試報名表(加蓋所在學校教務處公章,考生本人簽名);(2)學習成績證明原件(所在學校教務處蓋章);(3)本人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一張;(4)2013年高考統(tǒng)一錄取的新生名冊復印件(加蓋在讀高校招生辦公室公章)。 4.準考證下載考生于5月21日至5月23日再次登錄插班生報名系統(tǒng),下載準考證。 5.考試時間地點筆試時間:2014年5月24日筆試地點:上海市臨港新城海港大道1550號,上海海事大學新校區(qū) 第二教學區(qū)。具體安排詳見準考證。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 6.考試內容(1)筆試:高等數(shù)學+英語(2)面試 7.其他(1)插班生預錄取名單由我校報上海市教委審批,經審批同意的學生按有關規(guī)定轉入我校相關專業(yè)二年級就讀,進校后按我校學籍管理辦法管理。(2)一年級課程中,有申請緩考的,學校將不予錄取。(3)學校不接收調劑申請,不做調劑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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