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教育部、江蘇省、江蘇大學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相關要求,本著公平、公正和有利于選拔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的原則,結合中心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進一步探索符合學科特點、科學有效、靈活多元的復試考核辦法,提高復試的有效性、規(guī)范化和透明度;積極發(fā)揮學科和導師的作用,加強對考生學術水平、科研能力及綜合素質的考察,促進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脫穎而出。
二、管理機構及職責
1、流體中心成立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中心的復試錄取工作。
2、流體中心成立復試工作組和資格審查工作組。復試工作組成員由學科帶頭人、學術骨干、博士研究生導師等本學科專家組成,不少于5人。資格審查工作組成員由流體中心負責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領導和教師構成,不少于3人。
三、復試辦法
1、復試人選
流體中心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單科成績≥40分,總分≥90分,中心將安排專人及時通知相關考生按要求參加復試。
2、復試考核內容和形式
復試考核包括專業(yè)能力考核和綜合能力考核兩部分。
專業(yè)能力考核成績以百分計,采用閉卷筆試形式,考試科目為報名時選定的業(yè)務課2,不得更改。
綜合能力考核成績以百分制計,復試工作組通過綜合面試,參考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綜合測評,判斷考生是否具備作為博士研究生培養(yǎng)的潛能和素質,當場給出成績。同時,應考查、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現(xiàn),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復試安排
環(huán)節(jié) | 時間 | 內容及要求 | 地點 |
報到 | 5月22日 8:00—9:00 | 考生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在學碩士生核查學生證;獲境外學位考生須核查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均須原件),有資格審核小組成員進行資格審核。 | 流體中心1504 |
專業(yè)能力考核 | 5月22日 9:00—11:00 | 進行業(yè)務課2筆試 | 流體中心1517 |
綜合能力考核 | 5月22日 14:30開始 | 進行綜合面試 | 流體中心1517 |
六、錄取辦法
1、招生計劃:
流體中心2014年博士招生指標為15人。
2、復試成績及總成績計算辦法
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復試成績計算公式為:復試成績=(專業(yè)能力考核成績+綜合能力考核成績)÷2。
流體中心對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進行加權計算后得出考生總成績。復試成績權重(初試和復試權重之和為1)為50%??偝煽冇嬎愎綖椋嚎偝煽?初試成績÷2×50%+復試成績×50%。
2、擬錄取名單確定原則
流體中心按招生指標、導師招生數(shù)限額及復試合格考生的總成績,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公示。對不予錄取的考生,流體中心將安排專人及時將復試結果告知考生本人。
未按要求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其他
1、線下考生(原則上要具有碩士學位,含入學前能獲得碩士學位的應屆碩士畢業(yè)生),若業(yè)務能力和科研水平突出、科研成果顯著,可向流體中心提出破格復試申請,并提供科研成果證明材料。擬破格復試名單經流體中心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研究生院核準后,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兼職導師不破格招生。
2、考生的錄取類別以考生本人報名信息中的報考類別(分“非定向就業(yè)”或“定向就業(yè)”)為準,不得更改,如確有特殊情況,考生須在復試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yè)”(檔案轉入我校,畢業(yè)后通過雙向選擇的方式就業(yè))的考生須全脫產學習;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yè)”(檔案仍在原單位,畢業(yè)后回原單位工作)的在職人員,錄取前須簽訂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
3、凡有親屬(指夫妻、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姻親)參加復試的教職工,必須回避復試、錄取工作的全過程。所有參與復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切實維護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者追究責任。
本細則由江蘇大學流體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涉及部分遵照研《江蘇大學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辦法(江大研[2014]6號》等文件精神執(zhí)行。
江蘇大學流體中心
201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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