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和貴州省高級法院關于人民陪審員“倍增計劃”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經研究決定增選人民陪審員20名?,F公告如下:
一、擔任人民陪審員的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年滿23周歲;
(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身體健康;
(五)一般應當具有大學??埔陨衔幕潭龋幸欢ǖ姆芍R、較好的文化基礎和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對于身體健康的老專家、老教師、老干部、老模范、老戰(zhàn)士和威信高、品德好、公道正派、講奉獻的工人、農民、退伍軍人、社區(qū)居民、農村基層干部、有經驗的人民調解員文化程度可以適當放寬。
下列人員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
1、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和執(zhí)業(yè)律師;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被開除公職的。
二、名額分配
根據工作需要,本次增選人民陪審員按照鄉(xiāng)鎮(zhèn)區(qū)域確定增選名額,即永靖鎮(zhèn)增選5名,新華社區(qū)增選5名,石硐鎮(zhèn)增選2名,其余鄉(xiāng)鎮(zhèn)各增選1名。
三、擔任人民陪審員的待遇
人民陪審員因參加審判活動而誤工、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費用,由人民法院按規(guī)定給予補助。
四、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時間:2014年5月12日至17日。
(二)報名地點:報名時持本人學歷證書、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和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到縣法院辦公室報名,填寫報名表。
咨詢電話: 7721378
特此公告
息烽縣人民法院
息烽縣司法局
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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