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則
為充分鼓勵優(yōu)秀學子報考寧波諾丁漢大學,特制定2014年國內(nèi)新生入學獎學金條例。
寧波諾丁漢大學將從全國2014年高考批次新生中遴選高考成績突出的優(yōu)秀學生,發(fā)放“李葉耀珍獎學金”和“入學優(yōu)秀獎學金”;從浙江省2014年本科提前單獨錄取批次新生中遴選自主考試成績突出的優(yōu)秀學生,發(fā)放“浙江省提前批次獎學金”。
本獎學金條例包括:
2014年國內(nèi)本科高考批次“李葉耀珍獎學金”實施細則
2014年國內(nèi)本科高考批次“入學優(yōu)秀獎學金”實施細則
2014年“浙江省提前批次獎學金”實施細則
本條例及其實施細則適用于2014級新生。
寧波諾丁漢大學對獎學金的評選及頒發(fā)有最終的決定權。
2014年國內(nèi)本科高考批次“李葉耀珍獎學金”實施細則
第一條 適用對象
本細則適用于寧波諾丁漢大學2014年全國高考批次錄取的本科新生,要求英語達到115分(江蘇省考生須達到90分,海南省考生須達到630分)及以上。在非平行志愿填報的省、市、自治區(qū),考生須為第一志愿填報寧波諾丁漢大學;在實行平行志愿填報的省、市、自治區(qū),考生須為非征求志愿填報寧波諾丁漢大學。
第二條 李葉耀珍獎學金
獎學金金額為:人民幣8萬元/年,可復評復得(復評條件見第三條第二款)。
第三條 李葉耀珍獎學金評定條件及復核辦法
評定條件
獎學金候選人實際高考成績(不含各種獎勵性或政策性加分的原始分)須達到:
省/市/自治區(qū) | 高考成績高出一本線分數(shù) |
海南(滿分:900分) | 理科120分以上(含120分) 文科96分以上(含96分) |
浙江(滿分:810分) | 理科90分以上(含90分) 文科 60分以上(含60分) |
云南 (滿分:772分) | 理科 103 分以上 (含103分) 文科 83分以上(含83分) |
上海(滿分:600分) | 理科80分以上(含80分) 文科 64分以上(含64分) |
江蘇(滿分:480分) | 理科50分以上(含50分),選測科目雙A 文科40分以上(含40分),選測科目雙A |
新疆、北京、寧夏、內(nèi)蒙古 (滿分:750分) | 理科110分以上(含110分) 文科 90分以上(含90分) |
其他高考滿分為750分省/市/自治區(qū) | 理科100分以上(含100分) 文科 80分以上(含80分) |
注:以上列表分數(shù)僅供參考,如有變化以當年各省、市、自治區(qū)考試院公布的總分為準,獎學金選拔條件按變化后總分作相應調(diào)整。
復核辦法:
獎學金的發(fā)放原則上為期四年,但每學年須進行復核。復核辦法:獲該項獎學金的學生,續(xù)領新學年獎學金時,復評成績須達到或超過校規(guī)定分值。復評成績的界定:學生前一學年度的平均成績須達到我校當年該專業(yè)排名的前10%。(注:此處所指專業(yè)是指學生所在的高考錄取專業(yè),如國際商務;而非細分的專業(yè)方向,如國際商務與管理。)
第四條 李葉耀珍獎學金發(fā)放管理
1、第一學年獎學金在新生入學報到注冊后發(fā)放。
2、第一學年結(jié)束后,學校對獲獎學生的行為規(guī)范和學習情況進行考核,第二學年及以后各學年獎學金的發(fā)放與考核結(jié)果掛鉤;
3、學生在一學年中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復評(即課程考核平均成績)達到要求分數(shù)的,可獲得次學年獎學金;
4、若學生本學年復評成績未達到續(xù)領獎學金要求的平均成績,則該生新學年本項獎學金即被中止;如學生新學年復評成績再次達到專業(yè)排名前10%,可以繼續(xù)獲得下一年度本項獎學金;
5、“2+2”專業(yè)后兩年赴英國諾丁漢大學學習期間不能享受此獎學金;凡學生中途轉(zhuǎn)、退學的,取消轉(zhuǎn)、退學以后各學年獎學金額度;
6、凡學生中途休學的,取消休學學年獎學金額度;
7、凡有違法行為、弄虛作假并經(jīng)查實或在校期間違反校紀校規(guī)受處分的,取消獎學金資格,取消次學年及以后各學年獎學金額度;
8、本項新生獎學金與寧波諾丁漢大學其它學生獎學金(即根據(jù)UNNC26(2008)《關于寧波諾丁漢大學學生獎學金的規(guī)定》和UNNC15(2010)《寧波諾丁漢大學特別獎學金規(guī)定》所列出的獎學金項目)不可兼得;
9、獎學金的頒發(fā)須按照寧波諾丁漢大學制定的相關規(guī)章及程序執(zhí)行。
第五條李 葉耀珍獎學金的申請程序和評定
我校招生辦在高考錄取后根據(jù)考生高考成績決定李葉耀珍獎學金發(fā)放名單。
新生第一年入學的獎學金由寧波諾丁漢大學招生委員會評定,第二學年起本項獎學金由教務辦公室負責評定。
2014年國內(nèi)本科高考批次“入學優(yōu)秀獎學金”實施細則
第一條 適用對象
本細則適用于寧波諾丁漢大學2014年全國高考批次錄取的本科新生,要求英語達到115分(江蘇省考生須達到90分,海南省考生須達到630分)及以上。在非平行志愿填報的省、市、自治區(qū),考生須為第一志愿填報寧波諾丁漢大學;在實行平行志愿填報的省、市、自治區(qū),考生須為非征求志愿填報寧波諾丁漢大學。
第二條 入學優(yōu)秀獎學金
獎學金金額為:人民幣4萬元。
第三條 入學優(yōu)秀獎學金評定條件
評定條件
獎學金候選人實際高考成績(不含各種獎勵性或政策性加分的原始分)須達到:
省/市/自治區(qū) | 高考成績高出一本線分數(shù) |
海南(滿分:900分) | 理科96分以上(含96分) 文科76分以上(含76分) |
浙江(滿分:810分) | 理科72分以上(含72分) 文科48分以上(含48分) |
云南 (滿分:772分) | 理科 82 分以上 (含82分) 文科66分以上(含66分) |
上海(滿分:600分) | 理科64分以上(含64分) 文科 52分以上(含52分) |
江蘇(滿分:480分) | 理科40分以上(含40分),選測科目雙A 文科32分以上(含32分),選測科目雙A |
新疆、北京、寧夏、內(nèi)蒙古 (滿分:750分) | 理科88分以上(含88分) 文科 72分以上(含72分) |
其他高考滿分為750分省/市/自治區(qū) | 理科80分以上(含80分) 文科 64分以上(含64分) |
注:以上列表分數(shù)僅供參考,如有變化以當年各省、市、自治區(qū)考試院公布的總分為準,獎學金選拔條件按變化后總分作相應調(diào)整。
第四條 入學優(yōu)秀獎學金發(fā)放管理
我校招生委員會在高考錄取后根據(jù)考生高考成績決定入學優(yōu)秀獎學金發(fā)放名單,入學獎學金在新生入學報到注冊后發(fā)放。
寧波諾丁漢大學對獎學金的評選及頒發(fā)有最終的決定權。
2014年“浙江省提前批次獎學金”實施細則
第一條 適用對象
本細則適用于寧波諾丁漢大學2013年通過浙江省提前單獨錄取批次錄取的學生。
第二條 浙江省提前批次獎學金
獎學金金額為:人民幣1萬元,共設5名
第三條 浙江省提前批次獎學金評定條件
學生須參加我校自主考試,自主考試成績前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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