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市2014年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測試者范圍和測試地點
測試者范圍: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的申請人。
測試地點: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申請人到網報所屬旗市區(qū)教育局確定的測試地點參加測試。高中、中職教師資格申請人到呼倫貝爾市教育局指定地點參加測試。
二、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申請人應具備的條件
1.思想品德鑒定合格;
2.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
3.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自治區(qū)規(guī)定的標準;
4.身體檢查合格;
5.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
三、測試報名
申請人網上申報成功后,填寫《呼倫貝爾市2014年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能力和素質測試申報表》(附件),于5月14日前,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申請人上報到所屬旗市區(qū)教育局。高中、中職教師資格申請人上報到呼倫貝爾市教育局。
三、測試的項目及分值
(一)面試(40分)。面試內容現(xiàn)場抽簽,主要從職業(yè)道德、語言表達與思維、寫字、儀態(tài)儀表等四個方面進行評價。
(二)說課(60分)。小學、初中、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人說課內容由各旗市區(qū)認定機構自行確定;高中教師資格申請人說課內容由呼倫貝爾市認定機構確定。主要從教學目標、教學重點和難點、教學過程等三個方面進行測評。
四、測試方法
1.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的測試采用專家組測評法。各認定機構根據(jù)申報人員學科需要成立若干評審小組,每組3—5人,對需要面試和說課的申請人進行考察,由各專業(yè)專家組對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進行現(xiàn)場評價,考察結果由組長簽署評價意見并由專家成員簽名,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批準。
2.各專家組在面試提問、認真聽取申請人員說課的基礎上,按照以下內容(表一、表二)的評分標準給出恰當?shù)脑u分,并匯總出測試結果;
3.測試完成后專家組成員要在《呼倫貝爾市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打分表》上簽字,對測試結果負責,測試結果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
五、程序和要求
1.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jù)工作進程確定不同學科測試時間,并通知申請人,申請人要保證網上報名提供的手機處于開機狀態(tài);
2.申請人在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面試和說課,時間不超過25分鐘,其中面試5分鐘,說課20分鐘;
3.報到時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心學合格證、普通話水平測試證、體檢表原件及復印件。面試、說課結束后,測試結果經認定機構審核核準后,向測試合格人員頒發(fā)《呼倫貝爾市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合格證》。
六、面試及說課評分標準(按《內蒙古自治區(qū)關于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意見》要求執(zhí)行)
表一:
內蒙古自治區(qū)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面試內容及評分標準
詳見附件
表二:
內蒙古自治區(qū)教師資格申請人員說課內容及評分標準
詳見附件
說明:
1.“說課”是對已制定或正在制定的教學方案所作的說明,應闡明教學方案的主要問題,如教學目的要求、教學重難點確定、教學方法選擇、教學步驟安排、教學活動設計等的依據(jù)和作用?!罢f課”不面對學生進行,也不是課堂教學。
2.教學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一)課題
(二)教學目標(教學的目的要求)
(三)教學重點和難點
(四)教學時間(即需要課時數(shù))
(五)教學準備(包括教具、學具、實物、掛圖、模型、多媒體軟件等準備)
(六)教學過程(即表述出教學的全過程,一般是按教學環(huán)節(jié)的時間順序分段表述,每個教學環(huán)節(jié)的主要教學步驟,教學活動和教學方法)
(七)板書設計
呼倫貝爾市教育局
2014年4月28日
附件:
2014年內蒙古自治區(qū)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面試內容及評分標準
2014年內蒙古自治區(qū)教師資格申請人員說課內容及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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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申報表.doc》來源于呼倫貝爾市教育信息網絡管理中心網,最近更新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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