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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更好地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及《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的工作要求,讓更多勤奮好學的農村孩子享有進入重點學府求學的機會,“卓越大學聯盟”成員天津大學、北京理工大學、重慶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東南大學、華南理工大學、西北工業(yè)大學在《卓越人才培養(yǎng)合作框架協議》總體規(guī)劃下,決定聯合實施“筑夢計劃”,共同選拔邊遠、貧困、民族地區(qū)特別是全國832個國家級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及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及縣以下中學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農村學生。按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天津大學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專業(yè)
根據天津大學辦學特色,我校自主選拔“筑夢計劃”將在相關優(yōu)勢專業(yè)實施,具體專業(yè)及相關要求請見附件1:《天津大學“筑夢計劃”自主選拔專業(yè)目錄》。
二、報名條件
符合2014年全國普通高校統(tǒng)一考試招生條件,高中階段具有符合要求的中學連續(xù)三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具有農村戶籍且家庭在農村,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理科學生均可報考。經我校初審合格后可進入筆試環(huán)節(jié)。
符合要求的中學指邊遠、貧困、民族地區(qū)特別是國家級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及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中學。邊遠、貧困、民族地區(qū)由天津大學和當地省級招辦共同認定,國家級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及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名單詳見附件2:《680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市)及152個片區(qū)外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名單》
已經參加卓越聯盟聯考,筆試成績達到相應合格線的同學,經我校復審合格后,可享受“筑夢計劃”合格考生同等優(yōu)惠政策。
三、選拔程序
1、報名材料準備
1)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可下載正文后附件3:《天津大學2014年“筑夢計劃”報名表》,如實填寫個人信息,此次選拔僅面向農村理科考生,請在“考生類別”選項選擇“農村應屆”或者“農村往屆”并簡要寫明考生家庭情況、學習成績、成長經歷等信息,由所在中學校長或主管校長簽字并加蓋公章;2)考生須提供考生戶口頁復印件和身份證復印件,高中三年成績單(需加蓋中學教務部門公章);3)所有申請材料以報名表為第一頁裝訂成一冊,于4月15日前郵寄到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以收件日為準),過期無效;4)信封上務必注明“筑夢計劃申請材料”,所有申請材料恕不退還,請考生做好備份。
2、初選
由我校自主選拔工作領導小組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選,確定參加筆試人選名單。初審結果及進一步選拔測試事宜將在我校招生網(http://zs.tju.edu.cn)相應欄目公布,不再另發(fā)書面通知。
3、考核
天津大學將對考生進行測試考核。“筑夢計劃”測試科目為數學和物理,總分200分,考試時間為3小時。
4、資格認定和公示
天津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考核成績,本著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確定我?!爸粲媱潯焙细袢诉x名單。合格人選名單將報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并在教育部“陽光平臺”公示。
四、錄取原則
按照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筑夢計劃”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2%。
通過“筑夢計劃”考核的學生必須參加2014年高考,且自主選拔批次(若無自主選拔批次,則必須在平行志愿A志愿或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報考天津大學??忌诟呖间浫r可在我校錄取分數線下降30分錄取,降分后學生高考成績不得低于當地一本線,且學生在填報專業(yè)時需服從專業(yè)調劑。若其高考成績已達到我校在當地錄取分數線,則加10分安排專業(yè)。“錄取分數線”在平行志愿省份指“最終模擬投檔線”。
高考成績公布后(截止2014年7月5日),考生需填寫我校寄送的《天津大學“筑夢計劃”高考志愿填報回執(zhí)》,并按時提交,不提交者視為放棄天津大學“筑夢計劃”選拔合格資格。
五、日程安排
1、報名材料寄送時間截止至2014年4月15日(以收到郵戳為準),逾期不再受理。
2、審核結果將于4月18日在天津大學本科招生網上公布。
3、“筑夢計劃”測試時間:2014年4月26日。
4、本次考試不需繳納報名費。
5、測試地點:具體考點信息將在天津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報考天津大學的考生可就近選擇考點參加筆試。
六、監(jiān)督和約束機制
天津大學“筑夢計劃”自主選拔工作將在教育部的指導和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加強管理,嚴格程序,接受社會監(jiān)督。
1、此次選拔的全部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監(jiān)察辦公室的全程監(jiān)督下進行。
2、學校和申請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進行推薦和報送相關材料,經我??己撕蟠_定的“筑夢計劃”合格人選須在中學校內進行公示。如發(fā)現學校在推薦過程中弄虛作假,將取消該中學推薦資格;如有考生弄虛作假,按照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取消該學生被認定的資格及高考資格,若該生已被錄取,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3、其它違規(guī)行為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七、所有信息全部通過網上發(fā)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時查詢而影響測試或錄取的,責任自負。
八、本實施方案最終以教育部公示方案為準。
九、本實施方案由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2-27405486,傳真: 022-27401800
監(jiān)督電話:022-27403794
郵寄地址:天津市南開區(qū)衛(wèi)津路92號天津大學第二教學樓106室,
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 編:300072
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4年3月
附件:
附件1:天津大學“筑夢計劃”自主選拔專業(yè)目錄
附件2:680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市)及152個片區(qū)外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名單
附件3:天津大學2014年“筑夢計劃”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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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doc》來源于天津大學網,最近更新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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