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中山眼科中心201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辦法
來源:中山大學網 閱讀:904 次 日期:2014-04-01 14: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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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中山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研院〔2012〕524號)及《關于做好201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4〕12號)的規(guī)定,結合我院各學科、專業(yè)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名單的確定

1. 初試成績符合我校復試基本要求者。

2. 專業(yè)調劑辦法按照研究生院文件及招生院系實際情況確定。

3. 考生可以通過我中心網站查詢復試名單。

二、資格審查

復試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1. 本科階段成績單原件1份,應屆生應加蓋學校教務管理部門公章,往屆生可從人事檔案中復印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2.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2份,須在其中1份復印件上簽名并注明“授權單位代申領借記卡” 。

3. 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應屆生提供學生證及復印件1份。

4. 往屆生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學籍、學歷驗證書面報告(辦理方法詳見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5. 臨床醫(yī)學(即臨床型碩士)往屆畢業(yè)生的執(zhí)業(yè)醫(yī)師資格證書。

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將被取消復試資格。

三、復試方式、內容及評分

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導師不少于3人,并設組長1名小組秘書1名。復試內容以考察考生的專業(yè)素質及能力、綜合素質及能力為主。復試的滿分為500分。

1.專業(yè)課筆試(100分)

1)考試內容:專業(yè)課筆試科目名稱與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公布的復試專業(yè)課一致。專業(yè)課筆試重點考查考生對專業(yè)理論及相關知識的掌握是否扎實、深厚和寬廣,是否具備本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要求。

2)考試時間:2小時

3)考試形式:閉卷

2. 外語應用能力測試(100分)

考試形式:筆試(60分)和面試(40分)

3. 專業(yè)能力及綜合素質考核(300分)

1)考核內容:重點考查考生對眼科學基礎理論知臨床專業(yè)知識、生物化學專業(yè)基礎理論知識(分子醫(yī)學方向)的掌握程度;考核考生專業(yè)知識結構、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問題的能力、科研及臨床能力;結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身體及心理健康狀況,從德、智、體和培養(yǎng)潛力等多方面全面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作出客觀評價。

2)考核時間:每位考生的考核時間(含外語應用能力面試)不少于10分鐘。

3)考核辦法

a. 以面試為主,復試小組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采用分組考核,分組采取隨機抽簽的方式。

b. 考核采取由考生從試題中隨機抽取題目,考核教師提問,考生當場回答的方式進行。必要時,考核教師可就相關問題進一步提問。

4)考核評分

每位考生面試結束后,由考核教師現(xiàn)場獨立為考生評分。在評分前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核評價意見。考核教師各自評分的算術平均值為該考生的最終考核分數(shù)。

四、復試成績的使用

1. 復試成績?yōu)閺驮嚫鞣绞娇己顺煽冎?。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

2. 各專業(yè)根據(jù)考生總成績,依照成績優(yōu)先的原則進行錄取。

3. 報考臨床醫(yī)學的學術型及臨床型考生的成績分別排序,分別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招收臨床醫(yī)學專業(yè)學位方向導師原則上不從報考學術型方向的考生中招收學生。

4. 導師應當按照成績優(yōu)先的原則招收學生;導師未能從所在的面試小組中招收到學生的,如需在其它小組中招收學生,應當經過第二輪的面試,并且導師不得從初次復試成績不及格的考生中招收學生。

5.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錄取:

1)未按規(guī)定參加復試者。

2)復試成績低于復試總分60%者。

3)體檢不合格者。

4)政審不合格者。

五、其他事項

1. 參與考核的導師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 在復試過程中,參加復試的教師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薦信函。

3. 本辦法未盡事項,以研究生院相關文件為準。

六、聯(lián)系方式

1. 中山大學中山眼科中心科教處辦公室

電話:020-87330341, 020-87332529

郵箱:ykzxkjk@mail.sysu.edu.cn

2. 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電話:020-84113696

郵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學中山眼科中心科教處

2014年3月27日

附件

1. 復試體檢標準依據(jù)以下文件執(zhí)行:

1)《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關于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

2)《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

3)《中山大學研究生體檢異常受限招生專業(yè)目錄》(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g02a/g02a03/13274.htm)

2.研究生院將于5月5日后開通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通知書郵寄地址校對系統(tǒng),考生可通過該系統(tǒng)進行郵寄地址校對及修改,屆時請關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

中山大學中山眼科中心2014年眼科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

資格審查、具體安排及細則

1、考生資格審查

往屆生:須向復試院系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辦理方法詳見學信網 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提供本科畢業(yè)證書、醫(yī)學學士學位證書、身份證;報考臨床醫(yī)學專業(yè)學位(臨床醫(yī)療技能訓練與研究)的往屆生提供國家頒發(fā)的執(zhí)業(yè)醫(yī)師資格證書。以上證件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須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辦理方法詳見學信網 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提供學生證、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有教務處蓋章的原件)身份證。以上證件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對于未能提交以上材料的考生,須于4月20日前向擬錄取院系提交學籍、學歷驗證書面報告,辦理程序和方式詳見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 http://www.chsi.com.cn/xlcx/)。

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取消復試資格。

2、復試具體安排及細則

(1) 方式:復試方式分筆試與面試。筆試的內容:眼科學專業(yè)課、生物化學專業(yè)課(分子醫(yī)學方向)、應用英語。面試的內容:英語應用能力,專業(yè)能力和綜合素質考核。

(2)復試時間安排請以我中心網站公告為準。

3.體檢安排

時間:初定4月10-11日

地點:北校區(qū)門診部

中山大學中山眼科中心科教處

2014年3月18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學歷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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