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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guī)范我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保障研究生入學質量,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及廣東省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精神,結合學校今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
研究生復試工作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確保質量,按需招生,寧缺毋濫;堅持選拔具有突出創(chuàng)新能力及潛力、具有特殊學術專長及潛力的人才的原則;堅持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切實做到以人為本,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的原則。
重視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的招生錄取工作,推動碩士研究生教育從以培養(yǎng)學術型人才為主的模式向以培養(yǎng)應用型人才為主的模式轉變。
二、招生計劃
全日制學術型研究生招生計劃145人,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計劃80人。
三、組織管理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成立由主管校長任組長,研究生處處長、各招生學院的主管院長、監(jiān)察處處長等組成的領導小組。負責審定復試錄取辦法并組織實施落實,負責我校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tǒng)籌管理。成員組成如下:
組長:章超樺
副組長:秦小明、陳漢能
成員:鄧偉強、居占杰、陳剛、俞國燕、殷學貴、劉書成、鞏建華、徐峰、汪曉明、田國慶、盧俊、蔡郁
(二)成立復試小組:
各學院主管院長負責領導、協(xié)調本學院的復試工作。按學科、專業(yè)成立復試工作小組。復試小組成員由5人組成,其中研究生導師一般不能少于3人,原則上學科帶頭人任組長。組長負責確定本學科的復試程序、內容和評分標準,負責實施復試工作。復試小組另設秘書一名,負責復試記錄和協(xié)助安排有關事宜。復試記錄要做到詳盡規(guī)范,并妥存?zhèn)洳?。各學院于4月8日前將復試小組成員名單、面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報我辦,專業(yè)課筆試由各學院安排相關教師命題、監(jiān)考。
(三)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復試前由研究生處組織相關教師進行培訓,簽訂承諾書,使參與復試教師熟悉復試工作的程序、了解招生政策,增強復試教師的責任感。對考生進行復試時,要嚴格執(zhí)行復試程序和復試標準,保證復試質量。
各學院及有關部門領導和所有參加招生工作的人員應堅持原則,秉公辦事,遵紀守法,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過程監(jiān)督,選派專門人員到現場巡視或現場監(jiān)察。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嚴肅處理。
(四)各學院主管院長對本院考生的復試錄取結果負責,對于參加復試而未被錄取的考生就復試結果提出的質疑,招生學院須認真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釋。
四、復試安排
(一)復試考生名單的確定
1.各專業(yè)、學科復試的基本分數線根據教育部按學科門類統(tǒng)一劃定,執(zhí)行A類線。
2.復試名單從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按總分從高到低依次劃定。學校可根據當年考生考試情況在國家線基礎上劃定本年度單科和總分的最低線,確定各專業(yè)參加復試考生的名單。
3.第一志愿上線生源不足時,可優(yōu)先在本校相近的專業(yè)上線生源中調劑復試考生。本校相近專業(yè)的上線生源無法調劑的,可到其它院校相近專業(yè)的上線考生中調劑。
4.各專業(yè)實行差額復試,按學校核準的各專業(yè)招生人數以1:1.2比例確定復試人數,部分專業(yè)可根據生源情況適當調整比例。
5.調劑復試的考生必須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一類地區(qū)對相關專業(yè)分數線的要求。
(二)資格審查
復試前須進一步確認考生資格。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將按照招生簡章的規(guī)定嚴格對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審查,除審查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及政審表外,非應屆本科生需提交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與復印件;應屆本科生需提交學生證原件、復印件和就讀學校教務部門蓋章的本科期間成績單,其畢業(yè)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將在入學時提交審查;同等學力考生須提供大專畢業(yè)證書原件、4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成績單。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取消復試資格。
(三)命題和閱卷
復試科目的命題、考試和閱卷評分等工作由各招生學院組織。復試試題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各出題教師應認真學習《廣東海洋大學攻讀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命題細則》和《廣東海洋大學關于攻讀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評卷的規(guī)定》,嚴防泄題、漏題。
(四)復試時間、方式、內容及評分
1.復試時間安排在4月11-13日,具體安排見附表。一志愿考生初試成績凡達到報考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A類線的考生都可以入圍我校復試,調劑考生將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tǒng)、電話或電子郵件等形式通知。
2.復試方式以筆試和面試為主,各專業(yè)可根據特殊要求,適當增加其它考核方式。
3.復試內容包括專業(yè)課筆試考核和綜合素質、能力考核。滿分300分。
(1)專業(yè)課筆試
專業(yè)課筆試考核科目的名稱及參考書目由各專業(yè)以書面形式作出規(guī)定,并在網上公布。專業(yè)課復試滿分為100分,采取閉卷考試,考試時間一般為2小時。專業(yè)課筆試應重點考查考生對專業(yè)理論及相關知識的掌握是否扎實、深厚和寬廣,是否具備本專業(yè)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要求。
對同等學力的考生,除了規(guī)定的復試內容外,還需以筆試的形式加試不少于2門本專業(yè)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荚嚂r間為每門科目3個小時,每門試卷滿分為100分。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2)綜合素質、能力面試:
①英語:英語復試的內容包括聽力、口語,滿分為100分,聽說和口語各占50%,聽說考核時間為10分鐘以內。
②專業(yè)面試:
內容與要求:專業(yè)面試滿分為100分,重點考查考生的知識結構、實踐能力、綜合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外語應用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應變能力,以及對道德品質、心理素質、綜合素質等能力的考核。
面試時間: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在二十分鐘以內。
面試辦法:復試小組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逐個進行面試并進行書面記錄,面試考核應由專業(yè)復試小組集體評分,當場決定。
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的復試分數線及復試基本要求均與相應學科碩士研究生相同,復試內容各有側重, 應更加突出對專業(yè)知識的應用能力、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的考查。
(五)體檢
體檢在學校校醫(yī)院進行。體檢時間為4月11日,費用為30元。體檢結果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不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一律不予錄取。
五、錄取確定
1.擬錄取名單的確定:擬錄取分數=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分專業(yè)按擬錄取分數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取名單。為公平起見,第一志愿上線生和調劑復試生的擬錄取總成績分開排序,優(yōu)先錄取第一志愿上線考生。
2.復試時間安排緊湊,請相關學院在面試結束后當天下午結束所有復試工作并于當晚將錄取結果報研招辦,以備我辦第二天通知學生確認擬錄取。
3.擬錄取名單必須經全國研究生招生聯(lián)檢會議通過后,才最終確定是否被錄取,對被錄取的考生由省考試中心蓋章,學校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4.有下列情形之一,復試成績不合格,不予錄?。?/P>
①復試總成績低于180分者;
②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任一門成績低于60分者。
六、復試錄取工作信息公開
廣東海洋大學研究生處主頁向社會公開復試錄取工作方案,明確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復試、調劑、錄取等各環(huán)節(jié)具體規(guī)定,及破格復試條件和程序。公示的信息如下:
1.學校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2.復試考生名單(包括破格復試);
3.擬錄取考生名單。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4.錄取考生名單;
5.對于其他按規(guī)定應予公開的招生錄取信息也會及時給予公開。
本復試和錄取工作方案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759-2383218。
附:2014年廣東海洋大學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時間安排表
時間 | 復試安排 | 負責部門 |
11日8:30-16:00 | 考生報到,資格審查 | 研究生處 |
11日下午14:30-16:30 | 體檢 | 研究生處、校醫(yī)院 |
12日上午 | 專業(yè)課筆試 | 研究生處、各招生學院 |
12日下午 | 英語聽力口語、面試 | 外語學院、各招生學院 |
13日上午 | 調劑生網上確認擬錄取 | 研究生處 |
廣東海洋大學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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