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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guī)范我校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工作,保證復試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嚴謹、高效,提高研究生招生考試質量,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原則
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是在初試合格的基礎上,對考生掌握本門學科的基礎理論、專業(yè)知識、基本技能和綜合能力作進一步較為全面的考察,旨在彌補初試考察方式較為單一的缺陷,通過復試選拔出真正高素質、綜合能力強、具備一定科研才能和臨床技能、具有培養(yǎng)前途的優(yōu)秀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因此,復試工作一般進行差額復試。
二、基本要求
(一)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注重提高生源質量,切實將保證質量放在復試工作首位,探索建立不拘一格選拔優(yōu)秀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的機制。
(二)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同時統(tǒng)籌兼顧,優(yōu)化學科專業(yè)結構和生源結構。
(三)進一步加強復試工作,要強化研究生導師在復試中的責任,要著力開展對研究生導師的培訓工作,提高選拔評價能力,全面提高復試工作質量。
(四)嚴格執(zhí)行招生政策和規(guī)定,嚴肅招生紀律,加強自律,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維護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譽和國家研究生招生考試制度的公信力。
(五)切實提高服務水平,樹立“為考生服務”的思想,滿足考生的合理要求。
(六)具體要求
1.參加2014年全國研究生入學考試,凡符合國家基本復試要求,并達到我校復試基本分數(shù)線的考生均可參加復試。
2.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yè),須進行差額復試。
3.關于導師招生指標的安排:
(1)推薦免試研究生、單獨考試考生不占導師招生指標;
(2)臨床院系凡招收兩個及兩個以上研究生的導師,必須招收至少一名專業(yè)學位研究生;
(3)新導師只能招收一名研究生,老導師可以招收兩名研究生;
(4)2009年1月1日至今,發(fā)表了以重慶醫(yī)科大學作為第一作者單位和通訊作者單位的單篇SCI影響因子大于5.0的導師,可增招一名研究生;
(5)作為負責人承擔有在研國家級重大課題(國家重大專項、“973”、“863”、國家自科重點項目)的導師,可再增招一名研究生(子課題不計算在內)。
三、復試錄取工作基本程序
1.學校按教育部下達的我校當年招生規(guī)模及當年的初試成績,在國家基本復試要求基礎上,確定我??忌鷧⒓訌驮嚨幕痉謹?shù)線。
2.根據(jù)學校復試分數(shù)線確定復試考生名單,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yè)須進行差額復試。
3.參加復試的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交驗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學籍學歷認證報告、本科成績單、政審表,應屆本科畢業(yè)生要交驗學生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入學時交驗)及在學證明。
4.各學科專業(yè)根據(jù)“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寧缺勿濫”的原則,按照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組織復試。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須加試兩門所報考學科的本科主干課程(由研究生院統(tǒng)一組織),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復試。
5.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依據(jù)教育部、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教育考試院以及學校的招生政策對各學科專業(yè)的復試結果進行審核,合格后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匯總錄取結果,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6.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將擬錄取考生相關信息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官方網(wǎng)站上進行為期10個工作日的公示,并按相關要求上傳教育部招生信息公示平臺。
7. 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按有關要求向教育部上報擬錄取名單。
8.經教育部組織的聯(lián)合檢查組審核后,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向考生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四、復試形式、內容及要求
1.復試包含筆試和面試兩種形式
(1)筆試:綜合知識測試(包括外語和專業(yè)知識兩部分)。外語主要考察考生綜合運用外語能力、閱讀分析能力、理解相關專業(yè)外語文獻能力、掌握相關專業(yè)外語詞匯程度等;專業(yè)知識主要是在初試基礎上考察考生掌握本學科專業(yè)基礎知識程度。綜合知識測試難易程度應以優(yōu)秀大學本科畢業(yè)生能夠取得良好成績(試卷總分×80%)進行掌握。綜合知識測試考試時間為3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
所有考生的筆試均由各院系組織。
(2)面試:主要對考生的儀表舉止、外語聽說水平、知識結構、科研及臨床技能(包括創(chuàng)新性思維與能力、科學研究思維或臨床實踐技能)、分析能力、交流溝通能力等綜合能力進行考核。
(3)同等學力加試:對同等學力的考生,應加強復試。須加強對本科主干課程和試驗技能的考查,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2門??荚嚂r間每門為3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60分及格。加試科目不及格者,不能進入導師復試階段。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
2.復試內容
綜合知識測試為筆試,基本素質及基本技能考核須面試和實際操作;筆試命題內容一般按一級學科統(tǒng)一命題。
復試應覆蓋以下幾方面內容:
(1)專業(yè)素質和能力: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創(chuàng)造性思考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程度,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外語聽說能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誠信記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人事檔案審查或政審必須在復試結束前完成);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xiàn)等方面的情況;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xié)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科研、臨床能力考核:對參加復試考生須加強科學研究或臨床能力考核,對擬錄取為學術學位的考生須加強科研思維及能力考核,對擬錄取為專業(yè)學位的考生須加強實踐技能考核。
3.復試要求
復試專家小組按二級學科組建,組長由學科負責人擔任,小組成員應由考生報考導師在內的3--5名教學經驗豐富,學術水平較高并在近期承擔教學科研工作的副高職稱以上人員或碩士生導師(博士生導師)組成。招生人數(shù)較多的二級學科專業(yè),可平行地組成若干個復試專家小組。各復試小組應根據(jù)學科的特點,確定復試內容、形式及命題,評定復試成績,寫出復試評語,并給出是否錄取的意見。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各復試小組對同一學科專業(yè)的復試內容、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統(tǒng)一。
面試主要內容應包括:①考生中英文自我介紹,時間為3分鐘,考察考生中英文口頭表達能力,要求考生表達準確清晰流利;②面試專家使用英文與考生進行簡單交流,考察考生英文聽說能力,要求考生能夠聽懂常見的對話內容,能夠較流暢地使用英文進行日常話題和相關專業(yè)知識交流;③面試專家提問,提問內容應涵蓋考生本科階段學習基礎、專業(yè)知識掌握程度、考生社會實踐活動能力、考生創(chuàng)造性思維能力、思想道德品質、心理健康狀況、人文素養(yǎng)等內容,提問數(shù)量應多于5個;④考生言談舉止及行為禮儀,考察考生思維是否敏捷,談吐是否得體,是否具備基本的日常行為禮儀;⑤考生的價值觀、人生觀、世界觀及學業(yè)規(guī)劃、人生規(guī)劃;⑥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心理健康狀況。
4.關于推薦免試生的復試
推薦免試生必須完成復試報到等相關程序。復試報到的內容和要求與統(tǒng)考生一致。按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對擬接收的推薦免試生的復試工作應于每年的10月30日前完成,故不再參加統(tǒng)考碩士生的筆試和面試。
5.單考生、同等學力考生須加強復試。
6.復試成績的評定采取復試專家小組集體評議或無記名投票辦法確定,成績應由分數(shù)和評語兩部分組成。成績評定后,要求寫明結論性意見(即是否同意擬錄?。?。復試成績由所在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門匯總審核后,報學校研究生院審核。對于初試成績排名靠前,參加復試未擬錄取的考生,復試專家小組須寫出具有說服力的書面意見,報學校研究生院提交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五、錄取
1.復試期間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報考規(guī)定條件、誠信記錄存在問題、考試違紀舞弊、替考、身體及政治思想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一律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2.綜合知識測試低于60分,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中任何一門考試成績低于60分,即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3.復試合格的考生是否錄取應以綜合成績(總成績)為依據(jù),總成績以百分制計分,包括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且各占總成績權重的50%。復試成績包括2部分:
(1)綜合知識測試25%;
(2)導師面試(其中包括科研、臨床能力考核,外語聽說能力、面試等)25%。
六、復試的監(jiān)督和復議
1.學校紀委、監(jiān)察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
2. 如對我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有疑問,考生可通過重慶醫(yī)科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或學校紀委進行申述。
重慶醫(yī)科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23-68485540;
重慶醫(yī)科大學紀委辦公室電話:023-68486606.
2.各復試小組要建立健全復試工作規(guī)章制度,所有參與復試的工作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切實維護復試工作的公平、公開、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3.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結果負責。對于因爭議較大而不能確定是否擬錄取的考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可決定再次組織復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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