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huán) 節(jié) | 工作步驟 | 操作流程 | 參與部門 |
招聘前期準備工作 | 編制計劃 | 結合我區(qū)教育實際情況,逐校核對學校教師任課情況,形成補充教師計劃。 | 教育局 |
形成報告 | 根據(jù)調(diào)查摸底情況形成報告上報區(qū)政府。 | 編辦、人社局、教育局 | |
政府會辦 | 區(qū)長辦公會研究討論,確定我區(qū)2014年招聘計劃數(shù)。 | 區(qū)政府 | |
上級批復 | 根據(jù)《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辦法》,具報告給市人社局,經(jīng)市人社局批復同意后實施。 | 人社局、教育局 | |
發(fā)布公告 | 根據(jù)市人社局批復意見,按規(guī)定發(fā)布公告。 | 教育局、人社局 | |
報名和 資格審查 |
組織報名 | 根據(jù)公告要求組織報名。 | 教育局 |
資格審查 | 根據(jù)公告要求組織資格審查。 | 人社局、編辦、教育局 | |
筆試 | 準備考場 | 參照高考要求,組織考試。 | 紀委、人社局、編辦、教育局 |
抽取專家 | 車行至高速口,收取工作人員手機,隨機抽取確定命題市(縣、區(qū))。 | 紀委、人社局、編辦、教育局 | |
組織命題 | 命題專家集中,收取手機,入住賓館并封閉。 | 紀委、人社局、編辦、教育局 | |
筆試考試 | 參照高考要求,組織考試(準考證考試前一天發(fā)放)。 | 紀委、人社局、編辦、教育局 | |
閱卷登分 | 隨機抽取外市(縣、區(qū))教師閱卷,閱卷完畢,核對登分。 | 紀委、人社局、編辦、教育局 | |
成績發(fā)布 | 登分完畢,經(jīng)相關部門簽字確認后即公布成績。 | 紀委、人社局、編辦、教育局 | |
面試 | 確定人選 | 根據(jù)公告,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并公示。 | 紀委、人社局、編辦、教育局 |
抽取專家 | 車行至高速口,收取工作人員手機,隨機抽取確定命題市(縣、區(qū))。 | 紀委、人社局、編辦、教育局 | |
組織命題 | 命題專家集中,收取手機,入住賓館并封閉。 | 紀委、人社局、編辦、教育局 | |
組織面試 | 面試分說課和答辯(音、體、美加專業(yè)技能測試)兩個環(huán)節(jié),抽簽決定分組及面試順序,成績現(xiàn)場書面通知考生。 | 紀委、人社局、編辦、教育局 | |
結果公布 | 面試成績核對無誤后,按照公告精神,經(jīng)相關部門簽字確認后公布擬聘用人員名單。 | 紀委、人社局、編辦、教育局 | |
體檢 | 體檢考察 |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體檢、考察并公示。 | 紀委、教育局 |
遞補 | 一次性遞補 | 擬聘用人員如有放棄錄取資格的,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 紀委、人社局、編辦、教育局 |
擇崗 | 擇崗公示 | 星級高中按所報考崗位就業(yè),義務教育階段擬聘用人員由高分到低分自主擇崗,擇崗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 | 紀委、人社局、編辦、教育局 |
聘用 | 簽訂協(xié)議 | 公示無異議后,為擬聘用人員辦理相關手續(xù)。 | 編辦、人社局、教育局 |
注:以上信息為招聘工作簡要流程,具體以網(wǎng)上公告為準。 |
更多信息請查看江蘇省教師招聘考試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