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師范大學成立于1951年10月,是一所綜合性研究型重點大學,直屬國家教育部,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的大學。學校坐落于上海市。
學校秉承“求實創(chuàng)造、為人師表”的校訓精神,堅持“智慧的創(chuàng)獲,品性的陶熔,民族和社會的發(fā)展”的辦學理念,堅持以培養(yǎng)創(chuàng)新型人才、提升創(chuàng)新能力為中心,積極推進學科交叉融合,推進國際化進程,努力建設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
學校文理科并重,涵蓋哲學、教育學、經濟學、法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藝術學共十大學科門類。教師教育是學校的特色優(yōu)勢,已為國家培養(yǎng)了大批優(yōu)秀教師和教育家。
學?,F有兩個校區(qū):中山北路校區(qū)(上海市普陀區(qū)中山北路3663號)和閔行校區(qū)(上海市閔行區(qū)東川路500號)。
2014年學校繼續(xù)面向香港地區(qū)招收免試生,歡迎香港優(yōu)秀學子報考。
一、報考條件
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并參加2014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考生,且愿意按照內地高校要求完成相應學制學習??忌肿C件需在有效期之內。身體健康,符合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要求。
二、招生計劃
2014年我校擬面向香港免試招收本科生15人,具體專業(yè)和人數、收費標準、報考附加要求見下表((最終以港澳臺聯招辦公布為準):
詳見附件
費用標準:香港免試生的學費及住宿費標準與內地學生相同,一般學費每學年5000元人民幣;住宿費每年公寓1200—1500元,普通宿舍800—1200元。
三、錄取原則
1、錄取最低要求
除“校長推薦計劃”考生外,最低錄取標準為“3、3、2、2”,即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 級及以上,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2 級及以上?!靶iL推薦計劃”以內的考生最低錄取標準可為“3、3、2、2”或“3、2、3、2”。
具體專業(yè)附加要求見招生計劃表格中附加要求說明。
2、錄取原則
達到錄取最低要求, 根據考生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參考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并依據教育部核準的招生計劃以及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進行錄取。
如教育部、香港有新規(guī)定,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其他事宜
新生入學后,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身體條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僅專業(yè)受限者,可以商轉其他專業(yè)。報到時,所持有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至少有效期一年。被我校錄取的香港學生入學注冊時,應按照學校規(guī)定繳納學費和雜費,收費標準與內地學生相同
學生修業(yè)期滿,考試合格者,頒發(fā)華東師范大學畢業(yè)證書,達到規(guī)定標準的畢業(yè)生頒發(fā)華東師范大學學位證書。
五、聯系學校
學校網址:www.ecnu.edu.cn
學校招生網址:www.zsb.ecnu.edu.cn
招生辦咨詢電話:021-62232212
招生辦公室電子信箱:zsb@ecnu.edu.cn
通訊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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