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務員考試,什么是其他不誠信的行為?如何處理?
答:你好,根據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關于建立誠信檔案的要求,我省從2013年起,對一些考生雖不構成違紀違規(guī)但故意浪費考錄資源的不誠信行為,記入我省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包括:已確認參加面試卻在面試當天臨時棄考的,進入體檢、考察、錄用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后提出放棄的,3年內不得報考我省公務員錄用考試;被錄用為公務員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報到的,在試用期內無正當理由申請取消錄用的,將取消其錄用資格,5年內不得報考我省公務員錄用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