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jù)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做好2014年度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yè)技術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4〕14號),2014年度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yè)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定于上半年5月24日、下半年11月8日舉行。為做好我市此項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題型
(一)5月24日(上半年)考試時間、科目及題型
級別 | 資格名稱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試題題型 | |
高級 | 信息系統(tǒng)項目管理師 | 9:00-11:30 | 綜合知識 | 客觀題 | |
13:30-15:00 | 案例分析 | 主觀題 | |||
15:20-17:20 | 論文 | 主觀題 | |||
系統(tǒng)分析師 | 9:00-11:30 | 綜合知識 | 客觀題 | ||
13:30-15:00 | 案例分析 | 主觀題 | |||
15:20-17:20 | 論文 | 主觀題 | |||
中級 | 軟件設計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主觀題 | |||
網絡工程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主觀題 | |||
信息系統(tǒng)監(jiān)理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主觀題 | |||
級別 | 資格名稱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試題題型 | |
中級 | 系統(tǒng)集成項目管理工程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主觀題 | |||
信息系統(tǒng)管理工程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主觀題 | |||
數(shù)據(jù)庫系統(tǒng)工程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主觀題 | |||
多媒體應用設計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主觀題 | |||
初級 | 程序員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主觀題 | |||
網絡管理員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主觀題 | |||
信息處理技術員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
13:00-15:30 16:30-19:00 | 應用技術 | 機考 |
(二)11月8日(下半年)考試時間、科目及題型
級別 | 資格名稱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試題題型 |
高級 | 信息系統(tǒng)項目管理師 | 9:00-11:30 | 綜合知識 | 客觀題 |
13:30-15:00 | 案例分析 | 主觀題 | ||
15:20-17:20 | 論文 | 主觀題 | ||
系統(tǒng)架構設計師 | 9:00-11:30 | 綜合知識 | 客觀題 | |
13:30-15:00 | 案例分析 | 主觀題 | ||
15:20-17:20 | 論文 | 主觀題 | ||
網絡規(guī)劃設計師 | 9:00-11:30 | 綜合知識 | 客觀題 | |
13:30-15:00 | 案例分析 | 主觀題 | ||
15:20-17:20 | 論文 | 主觀題 | ||
中級 | 軟件設計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主觀題 | ||
網絡工程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主觀題 | ||
級別 | 資格名稱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試題題型 |
中級 | 軟件評測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主觀題 | ||
系統(tǒng)集成項目管理工程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主觀題 | ||
信息系統(tǒng)監(jiān)理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主觀題 | ||
嵌入式系統(tǒng)設計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主觀題 | ||
電子商務設計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主觀題 | ||
初級 | 程序員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主觀題 | ||
網絡管理員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主觀題 | ||
信息處理技術員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
13:00-15:30 16:30-19:00 | 應用技術 | 機考 |
二、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信息產業(yè)部《關于印發(fā)<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yè)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guī)定>和<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yè)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3〕39號)執(zhí)行。
(一)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恪守職業(yè)道德,具有一定計算機技術應用能力的人員,均可根據(jù)情況報名參加相應專業(yè)類別、級別的考試。
(二)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yè)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qū)專業(yè)技術人員,可報名參加考試。
(三)報考人員不受學歷、資歷、年齡的限制。
三、考試地點
考場設在深圳??紙龅脑敿毜刂芬詼士甲C的標注為準。
四、報名
2014年度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yè)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網上交費的方式。深圳市屬單位、駐深單位、駐深部隊單位報考人員在深圳市考試院網上完成整個報名(外省市單位報考人員必須回單位所屬地報名),考前無需前往現(xiàn)場確認。
報考人員須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填報的信息或提交的材料不真實的,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從2013年起,考生須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考及參加考試。
(一)報名時間
1.參加2014年5月24日(上半年)考試的考生網上報名時間:2014年3月7日10時至3月21日17時(24小時開通)。自2014年3月21日17時起,將關閉報名網關,不辦理補報名手續(xù)。
2.參加2014年11月8日(下半年)考試的考生網上報名時間:2014年7月14日10時至8月1日17時(24小時開通)。自2014年8月1日17時起,將關閉報名網關,不辦理補報名手續(xù)。
(二)報名流程
深圳市屬單位、駐深單位、駐深部隊單位報考人員在上述時間內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點擊“網上報名”欄目→選擇“2014年度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yè)技術資格(水平)考試(上半年/下半年)”→到“用戶登錄”界面→點擊“應試人員報名”→填寫姓名和身份證號后點擊“進入報名”→閱讀“報名須知”、“誠信承諾書”→點擊“下一步 ”及“同意”后進入→填寫報名信息(必須按要求用簡體字詳細填寫完成)→點擊“提交”后記下報名序號→按要求上傳相片→點擊“在線支付”進行付費(具體支付方式按網上提示進行操作)→網上支付→下載并用A4紙雙面(正反面)打印有支付號的《2014年度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yè)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簡稱《報名發(fā)證登記表》)即完成報名確認。
網上報名成功后,報考人員務必及時下載打印并備齊《報名發(fā)證登記表》及附件1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一起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后自行保管留存。成績公布后,全科通過人員將按深圳市考試院網上提交報名資料的通知要求到指定的地點提交《報名發(fā)證登記表》及附件1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報名結束后,系統(tǒng)不再支持打印,信息不真實者或未及時打印《報名發(fā)證登記表》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負。
(三)準考證的獲取
準考證不需前往深圳市考試院領取,必須在考前五個工作日內(上半年在5月19日9:00-5月23日17:00期間,下半年在11月3日9:00-11月7日17:00期間)登陸“深圳市考試院網”(www.testcenter.gov.cn)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必須使用A4紙打印)。
應考人必須持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參考。
五、收費
根據(jù)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guī)定,考務費按每科50元收?。ㄐ畔⒓夹g處理員的上機考試暫按每科50元收取)。
六、考試方式
(一)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yè)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報考級別分為初級、中級和高級。初級、中級設《基礎知識》和《應用技術》2個科目,高級設《綜合知識》、《案例分析》和《論文》3個科目,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一次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二)《基礎知識》、《綜合知識》科目的試題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應用技術》、《論文》和《案例分析》科目的試題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信息處理技術員的《應用技術》為機考題目。
七、成績公布
成績一般在考試三個月后公布,應試人員可登陸中國計算機職業(yè)資格網(http://www.rkb.gov.cn/)查詢。
八、資格條件審核及證書發(fā)放
(一)資格審核
本次考試實行考后資格審核??荚嚦煽児己?,全科通過且符合條件的考生,請留意深圳市考試院網站(www.testcenter.gov.cn)公布的考后提交報名資料要求,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提交報名材料接受資格審核,逾期將不予受理。應試人員考試成績合格但經審核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考試成績,不予發(fā)放資格證書。
(二)證書發(fā)放
全科通過并符合報考條件且在規(guī)定時間提交報名材料的深圳市考生,證書下發(fā)至深圳后,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到深圳市考試院領取證書(代領的須憑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及合格證書持有人的身份證原件領?。?,具體請查看網站公布的證書發(fā)放通知。
考后提交材料資格審核、證書發(fā)放的時間和地點及相關事項將及時在深圳市考試院網站“證書信息”欄目公布,無須電話咨詢。
九、其他事項
(一)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
1.對于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并通告應試人員所在單位。
2.凡屬違紀違規(guī)被禁考且在處理期內的人員(在專業(yè)資格考試中違紀違規(guī)被禁考的本市和外市人員)均不得報考。一經發(fā)現(xiàn),即取消考試資格。
(二)我省考試用書征訂工作委托廣東省人才交流協(xié)會開展,訂書的單位或應試人員請登陸該協(xié)會網站(www.gdhra.org.cn)查詢,聯(lián)系電話:020-37603186、37604090。
深圳市考試院
2014年3月6日
附件:1.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
2.2014年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yè)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
易賢網溫馨提示:
《2014年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yè)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來源于深圳市考試院網,最近更新201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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