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參加2013年二級建造師相應專業(yè)(增項)考試,成績合格的人員請準備以下材料,按要求辦理合格證明。
1、準考證(如遺失可在原打印窗口重新打?。⑸矸葑C和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原件;
2、如需代領證書,除攜帶上述材料外代辦人還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
受理時間:因本次考試合格人員較多,為了便于合格證明順利發(fā)放,請考生按照以下時間辦理。集中發(fā)放時間3月13日至3月14日,3月13日至3月底(工作日)正常發(fā)放;
合格證明領取時間 考生考號
2014年3月11日 33607480102----33607521001
2014年3月12日 33607521002----33607544809
受理地點:江西省人事考試中心(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號)一樓辦事大廳 ,咨詢電話: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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