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qū)縣(自治縣)招委、教委,北部新區(qū)、萬盛經開區(qū)教育局,市屬普通高校: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建立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機制,促進高中學生健康成長,2014年我市將繼續(xù)對在藝術、體育、創(chuàng)新實踐等方面具有特長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以下簡稱特長生)實行經選拔測試認定可適當降低高考分數要求、錄取到市屬普通高校的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項目、規(guī)模
(一)招生院校及項目
根據近年來各院校參加由市教委主辦的全市大學生體育競賽和藝術展演活動的獲獎情況,同時與教育部主辦的全國大學生運動會、大學生藝術展演活動逐步全面接軌,確定2014年具有市屬普通高校特長生招生資格的院校為西南政法大學等13所,共招收籃球、聲樂等15個大類項目(詳見附件1)。
(二)招生規(guī)模
全市特長生招生規(guī)??偭靠刂圃谑袑俑咝I弦荒甓仍谟迤胀ū究普猩媱澘偭康?%以內,各校特長生招生計劃總量原則上控制在市教委上一年度下達學校的在渝普通本科原始招生計劃的1%以內,體育特長生、藝術和創(chuàng)新實踐特長生兩類招生計劃應于3月初報請市教委審批通過后及時向社會發(fā)布。
(三)招生范圍
高等學校普通文、理類專業(yè)。
二、申報資格
(一)特長生必須是參加普通高考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
(二)考生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申報:
1.參加教育部批準的具有藝術特長生招生資格的高校組織的藝術特長生測試合格且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者,或者高中階段參加重慶市教委主辦的“快樂陽光”重慶市中小學生才藝大賽高中組藝術表演類個人項目比賽、市級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藝術表演類三人(含)以下項目獲二等獎(含)以上,并在重慶市教委網站和重慶市學校體衛(wèi)藝國防教育網公示者,可申報藝術特長生。
2.高中階段參加重慶市教委、重慶市體育局聯合舉辦的中學生體育競賽,在田徑、游泳、足球、籃球、網球、羽毛球、藝術體操、健美操、武術、跆拳道項目中獲得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者,參加市教委主辦的中學生健美操比賽獲三人(含三人)以下項目獲前三名者,以及參加全國中學生毽球比賽獲集體前6名的主力隊員,經市教委、市教育考試院組織統一測試認定后(集體項目僅主力隊員有申報資格),可申報體育特長生。
3.高中階段參加以下科技創(chuàng)新實踐活動并獲得優(yōu)異成績者:
(1)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科技發(fā)明、科技實踐活動和科技論文一、二等獎獲得者;
(2)重慶市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市長獎(含提名獎)獲得者;
(3)國際青少年機器人競賽(World Robot Olympiad)、FLL機器人世錦賽(First Lego League)和機器人足球世界杯(Robocup)國際金、銀獎,或者中國青少年機器人競賽全國一等獎獲得者;
(4)全國中小學信息技術創(chuàng)新與實踐活動程序設計、機器人類比賽一等獎獲得者;
(5)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等獎獲得者;
(6)獲得國家發(fā)明專利證書者(如果是數人共同作出的發(fā)明,僅第一發(fā)明人有申報資格);
(7)在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中個人項目三等(含)以上獎項獲得者。
以上7類考生,以及高中階段在國家級出版社出版了專著的考生、高考單科成績取得全市普通文科類前50名或普通理科類前100名的考生,可申報創(chuàng)新實踐特長生。
三、資格認定
(一)特長生所具有的特長能力水平按以下辦法測試認定。
1.藝術特長生
符合藝術特長生申報資格的考生直接參加高校選拔測試認定。
2.體育特長生
(1)市級資格測試認定
市教委、市教育考試院于2014年3月下旬統一組織資格測試認定,合格名單統一在重慶市學校體衛(wèi)藝國防教育網和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網站上公示。
(2)高校選拔測試認定
田徑、游泳等量化項目,有關高??芍苯硬捎檬屑壗y一資格測試認定結果,也可再組織選拔測試認定;其它非量化項目,有關高校須再組織選拔測試認定。
3.創(chuàng)新實踐特長生
有關高校直接組織專家評審組對考生獲獎證書等相關資格條件的材料或實際技能進行評審認定。
四、工作流程
(一)招生院校公布招生章程
招生高校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制定特長生招生章程,內容應包括特長生招生項目、測試時間、地點、內容、辦法和錄取要求等。各高校招生章程應于2014年4月15日前報市教委招生考試管理處審核備案,審核通過后通過校園網等渠道向社會公布。
(二)考生申報、測試
高校選拔測試認定時,具備資格條件的考生應在市教育考試院網站下載《重慶市2014年市屬普通高校特長生申報表》(見附件2),按照有關要求填寫后,按照招生高校規(guī)定的時間和方式,持本人身份證、申報表及有關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向招生高校進行特長生的申報,由招生高校進行資格審核及選拔測試認定。
(三)公示
各招生高校選拔測試認定工作應在2014年6月15日前進行,于6月18日前將測試認定成績及合格名單報市教委審查備案后,在本校校園網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
公示結束后填報志愿期間,單科成績取得全市普通文科類前50名或普通理科類前100名的考生(市教育考試院將在網站上公布其分數線)應與相關高校聯系,得到高校的認可后再填報該校志愿。
各招生高校應于6月25日前將擬錄名單按《重慶市2014年市屬普通高校特長生合格考生名冊》(見附件3)要求報送市教育考試院,市教育考試院將對入選考生名單進行集中公示。對在公示中反映出問題的考生,市教育考試院將嚴肅查處。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特長生照顧。
五、錄取
(一)達到以下標準的藝術、創(chuàng)新實踐特長生錄取時在相應批次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由高校增加計劃,可提高一個批次投檔,供高校審核,錄取與否由高校決定。
1.具有藝術特長生資格條件且在學校組織的選拔測試中成績優(yōu)秀者;
2.高中階段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獲得科技發(fā)明、科技實踐活動和科技論文一等獎者;
3.國際青少年機器人競賽(World Robot Olympiad)、FLL機器人世錦賽(First Lego League)和機器人足球世界杯(Robocup)國際金、銀獎,或者中國青少年機器人競賽全國一等獎獲得者;
4.全國中小學信息技術創(chuàng)新與實踐活動程序設計、機器人類比賽一等獎獲得者;
5.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等獎獲得者;
6.獲得國家發(fā)明專利證書者;
7.在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中個人項目一等(含)以上獎項獲得者;
8.高中階段在國家級出版社出版專著者。
(二)達到以下標準的藝術、創(chuàng)新實踐特長生錄取時達到相應批次控制分數線時,由高校增加計劃,投檔供高校審核,錄取與否由高校決定。
1.具有藝術特長生資格條件且在學校組織的選拔測試中成績合格者;
2.高中階段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獲得科技發(fā)明、科技實踐活動和科技論文二等獎者;
3.重慶市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市長獎(含提名獎)獲得者;
4.在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中個人項目二、三等獎項獲得者;
5.高考單科成績取得全市普通文科類前50名或普通理科類前100名的考生。
(三)體育特長生參照教育部有關高水平運動員招錄辦法執(zhí)行。具有體育特長生資格并在學校選拔測試認定中合格者,由高校增加計劃,投檔供高校審核,錄取與否由高校決定。
下達用于體育特長生招生的計劃數中,40%可按二本控制線的65%作為投檔分數線錄取運動成績較為優(yōu)秀的考生,其余60%原則上按各批次控制線投檔到相應批次,其中上二本線的考生可投檔到本科一批。
(四)按特長生招生政策錄取的考生不得同時享受普通高考錄取統一的加降分照顧政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教委、市教育考試院按照特長生招生的有關規(guī)定全面實施宏觀調控與過程監(jiān)督,確?!瓣柟庹猩?。各有關高校要加強領導,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招生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要成立由分管領導牽頭,紀檢監(jiān)察部門、招生部門和專家組成的評審委員會,研究決定特長生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組織實施特長生政策宣傳、選拔測試認定和錄取工作。
(二)嚴格監(jiān)督檢查
各有關高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要全程參與測試認定工作,強化監(jiān)督檢查,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對在特長生測試認定中出現徇私舞弊、重大疏漏或違反規(guī)定錄取特長生的相關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違規(guī)事件及其處理結果進行公開;對在特長生測試認定中被確認違規(guī)的考生,根據《重慶市國家教育考試條例》、《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取消其當年特長生錄取資格;因弄虛作假被錄取的考生,一經查實,要取消學籍,責令退學。
附件:1.重慶市2014年招收特長生的市屬普通高校及項目
2.重慶市2014年市屬普通高校特長生申報表
3.重慶市2014年市屬普通高校特長生合格考生名冊
重慶市大學中專招生委員會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2014年2月17日
附件:
易賢網溫馨提示:
《重慶市2014年市屬普通高校特長生申報表.doc》《重慶市2014年市屬普通高校特長生合格考生名冊.doc》來源于重慶市人民政府,最近更新201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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