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昆明市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及綜合匯總成績將采取分批公布,有關問題事宜如下:
1、成績公布僅限于已完成面試工作并上報面試成績的招聘單位。
2、面試成績由各招聘單位或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進行5日以上公示后,報昆明市人事局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進行綜合匯總,綜合匯總成績及排名情況將即時進行公示。
3、對要求碩士以上學歷的招聘崗位,直接公布面試成績。
4、從綜合成績公示之日起,有為期5個工作日的查分期。有需要查分的應聘人員請及時向昆明市人才服務中心考試部提交查分申請。
5、應聘人員在就讀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期間,在2005、2006、2007年度被評為省級優(yōu)秀畢業(yè)生的,經(jīng)招聘單位、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市人事局審核,其綜合匯總成績加3分。請考生及時與報考單位聯(lián)系加分事宜。綜合匯總成績公示5個工作日后,不再進行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