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縣委組織部《關于印發(fā)<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干部調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貞組通〔2013〕20號)的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貞豐縣縣直機關2013年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遴選工作人員12名,其中公務員2名,參公事業(yè)人員3名,事業(yè)人員7名。為確保本次遴選工作順利進行,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遴選工作堅持面向基層、德才兼?zhèn)?、人崗相適、以用為先的選人標準,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切實把政治素質好、工作實績突出的工作人員遴選到縣直有關部門工作。
二、遴選計劃和職位
詳見《貞豐縣縣直機關2013年第二批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
三、遴選對象和遴選條件
(一)遴選對象
截止報名時,貞豐縣符合報考條件的在編在崗行政機關公務員、參公事業(yè)人員、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報考人員應具備擬遴選職位的身份條件。
(二)遴選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作風正派,品行端正,勤奮敬業(yè),工作能力強。具有一定的語言表達能力、文字寫作和計算機應用能力;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報考縣委辦公室機關后勤服務中心文秘人員年齡必須在30周歲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報考縣計生協(xié)會辦公室人員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報考團縣委人員年齡須在28周歲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5.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經歷(2011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
6.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要求以及相關規(guī)定;
7.近兩年機關事業(yè)單位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試用期考核不定等次的符合其他報考條件人員視為稱職<合格>);
8.具有遴選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1.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開除公職的。
四、遴選方式、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
在貞豐黨建網、貞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貞豐在線和貞豐電視臺公開發(fā)布遴選工作信息。
(二)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2013年12月26日—12月31日(雙休日正常上班),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根據(jù)遴選職位,分別在縣委辦文書股、縣信訪局辦公室、縣計生協(xié)會辦公室、團縣委辦公室、縣司法局政工科辦公室報名。
3.報名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畢業(yè)證書(第一學歷和最高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1份復印件;4張1寸免冠半身照片;
(2)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教師需獲上級主管部門同意方可報考);
(3)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貞豐縣縣直機關2013年第二批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4.資格審查
由縣直機關各遴選單位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遴選工作過程,如報考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者遴選資格,且兩年內不得參加同類遴選。
(三)考試
考試由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主要對考生的綜合素質、應變能力等方面進行測評。每一職位遴選人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比例達1:3以上方能開考,若比例不足1:3的,由遴選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職位調劑。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綜合成績由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組成,筆試、面試分數(shù)的權重分配為:筆試分占50%,面試分占50%。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綜合成績時,經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shù)點后兩位。
1.筆試。筆試內容為公共科目,公共科目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素質和能力;
2.面試。按照職位遴選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2的比例,從筆試總成績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入圍最后一名出現(xiàn)成績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主要測試擬選拔職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綜合素質。
3.筆試時間另行通知,考生領取筆試準考證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到縣直機關各遴選單位報名點領取《考試準考證》。
(四)考察
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職位遴選人數(shù)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同一職位人員經考察不合格依次進行遞補??疾旃ぷ饔煽h直機關各遴選單位分別組織實施。并根據(jù)縣委組織部《關于印發(fā)<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干部調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貞組通〔2013〕20號)的文件要求,按照個別談話征求意見、審查檔案、了解廉潔自律表現(xiàn)及撰寫考察材料等程序進行。
(五)公示
縣直機關各遴選單位根據(jù)報考人員考試綜合成績、考察情況,確定擬遴選的人員,并在貞豐黨建網、貞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貞豐在線和貞豐電視臺及擬遴選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六)辦理調動
經公示期滿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由縣直機關各遴選單位按照規(guī)定程序審批辦理調動手續(xù)。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辦理調配手續(xù):
1.在行政處分期間或處分期滿未解除處分的;
2.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有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紀律要求
遴選工作嚴格遵守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規(guī)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xiàn)象,并主動接受上級紀檢監(jiān)察和社會監(jiān)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格追究責任。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遴選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縣委辦公室文書股(6610167、6618329、6617391)
縣信訪局辦公室(6610544)
縣計生協(xié)會辦公室(6617171)
團縣委辦公室(6610751)
縣司法局辦公室(6610624)
監(jiān)督電話:縣紀委(監(jiān)察局)(6610056)
貞豐縣縣直機關2013年
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12月27日
易賢網溫馨提示:
《貞豐縣縣直機關2013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來源于貞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最近更新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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