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員不能報考池州市公務員遴選?
答:(1)新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尚在試用期內的;
(2)截至2013年12月29日,提任或調任領導職務尚在試用期內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5)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7)非本市公務員(工作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遴選單位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