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縣人事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擬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縣級聯(lián)合接訪及矛盾糾紛調處中心(以下簡稱調處中心)工作人員公開遴選工作。為確保遴選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此次遴選工作在平塘縣公開招聘(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由縣人社局、縣信訪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
二、工作原則
遴選工作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切實把政治素質好、工作實績突出的工作人員遴選到調處中心工作崗位上來。
三、遴選計劃和職位
本次共遴選縣級聯(lián)合接訪及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工作人員3名,均為事業(yè)編制、管理崗位。
四、遴選對象和條件
(一)遴選對象
縣財政全額撥款的行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員一經選調,身份自然變更。
(二)遴選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截至2013年10月31日,經組織、人社部門行文錄(聘)用到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5年以上;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大專及以上學歷;
6、具有正常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
五、遴選程序
遴選工作按照發(fā)布遴選簡章、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核的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信息
2013年 10月15日在平塘電視臺、平塘黨政信息網(http://www.ptjp.gov.cn/)上公開發(fā)布遴選工作簡章。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3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8:00;
地點:縣人力資源市場一樓大廳。
2、報名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
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平塘縣2013年公開遴選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報考人員凡出現(xiàn)填報信息錯誤而影響考試和遴選的,責任自負。
(三)資格審查
縣招聘辦在報名現(xiàn)場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初審,通過資格初審人員確定為考試對象。凡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必須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遴選工作的始終,在公開遴選過程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遴選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遴選《簡章》要求的,隨時取消其遴選資格。
遴選職位遴選計劃數與報考人數原則上需達到1:3的比例方可開考。遴選職位計劃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相應減少或取消擬遴選計劃數至規(guī)定比例。
(四)考試、考核
遴選采取考試和考核的方式進行。
考試工作由縣招聘辦會同縣信訪局制定實施方案組織實施,具體考試方案另行通知。
經考試后,按遴選職位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考核對象。主要考核考生的德、能、勤、績、廉、學等。在考核工作中,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報考條件及下列情況之一者,報經縣招聘(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取消遴選資格:
1、有經濟和其他問題及正在立案調查的;
2、組織紀律渙散、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
3、經縣招聘(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選調的其它情況。
六、遴選審批
經考試、考核合格人員,確定遴選人選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無異議的,報縣人事工作領導小組
同意,辦理調動手續(xù)。
七、有關事宜
遴選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縣紀委監(jiān)察局紀檢監(jiān)察人員參與遴選全過程。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八、本方案未盡事宜由平塘縣公開招聘(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九、在遴選過程中,縣招聘辦發(fā)布的有關信息將在平塘黨政信息網上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網站公布的有關信息,因考生未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對發(fā)生因考生聯(lián)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選調單位或招聘辦聯(lián)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已負責。
咨詢電話(工作時間):
0854-7228186(平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用調配考核獎懲股)
0854-7231845(平塘縣信訪局辦公室)
監(jiān)督電話(工作時間):
0854-7230039(平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jiān)察室)
平塘縣招聘辦
201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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